今后,市民出租房屋或有人承租房屋将有法可依了。记者日前从市房管局了解到,《太原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已完成制订工作,等待市政府审批。《办法》实施后,将有效解决目前房屋租赁市场存在的问题,规范房屋租赁行为。
据了解,目前已制订完成的《办法》,在房屋租赁范围、承租双方责任等方面都做了细化与完善。比如,过去所指的房屋租赁只是一般意义上将个人房屋出租给别人、收取租金的行为。但近几年来,房屋租赁形式呈现出多元化且方式比较隐蔽,有时还很难鉴定。《办法》中,将房屋以合资、合作等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并取得收益的;将房屋以柜台、摊位、场地等形式分割,提供给他人使用,以及以贷抵租,并取得收益的等多种行为,都被列入房屋租赁的范围。
由于房屋租赁管理需要税务、工商、公安民政、规划、国土、城管部门诸多部门的协同合作,齐抓共管,因此《办法》中特别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建立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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