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能源(00342)宣布订立框架协议,以委托贷款方式,向珠海巿旺通船务提供本金额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约6.72亿港元)之贷款,,旺通须授予新海能源购股权,可按相等于委托贷款本金额的行使价,购买联新能源注册资本之95%。另外,新海能源拥有90%权益的珠海新海能源科技亦会向森能收购联新能源余下注册资本之5%,总代价300万元人民币(约347.4万港元)。新海能源今早复牌。
于收购完后,新海能源及珠海新海能源科技将合共拥有联新能源100%股权,而旺通结欠之委托贷款本金额将用作抵销行使价。假设根据委托贷款贷出最高金额5.8亿元人民币,收购总代价将为5.83亿元人民币(约6.75亿港元)。
委托贷款为期12个月,所得款项须用作财务重组,即偿还联新能源之欠债不超过5.23亿元人民币(6.06亿港元)。联新能源主要业务活动为中国销售公交和出租车用之车用燃气。现于广州巿内及邻近地区拥有及经营17个燃气加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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