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九万八制作,又花了六千块清洗的窗帘,竟然变成了大花脸。气愤不已的金女士难以接受自己的高价消费,竟然换来如此的服务,一纸诉状将布艺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决布艺公司返还清洗费3000元,赔偿损失12000元。
2007年初,苏州人金女士斥巨资购置了一套太湖湖滨别墅。相信“一分价钱一分货”的她,在选购窗帘时挑选了苏城一家著名窗帘布艺装饰公司。该布艺公司名气响,货色正,口碑好,价格自然也不是一般的高。金女士将家中所有窗帘都交由该布艺公司承揽制作,加上各种辅材及部分来料加工项目,总制作费高达98000元。制作完成后,即使是眼光颇为挑剔的金女士也赞不绝口。
时隔两年多,2010年1月的一天,金女士准备搞一下卫生,便将所有窗帘交由该布艺公司清洗。这也是当时公司承诺的售后服务之一,提供专业的窗帘清洗业务,仅收取相应的清洗费,上门取货及洗完后送货上门全由公司买单。经商洽,公司收取金女士整个别墅三层楼的清洗费6000元。窗帘很快就清洗完毕送了回来。但当窗帘装上后让金女士大吃一惊,原来相当美观的窗帘,上面的花纹竟然变得一块深一块浅,存在明显色差,而且有部分窗帘还存在霉变的情况。经仔细检查,别墅二楼三楼的窗帘都没有什么异样,唯独窗帘数量最多的一楼,存在严重的褪色和霉变情况。气愤不已的金女士一纸诉状将布艺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该布艺公司返还6000元的清洗费,并赔偿损失人民币30000元。经法院查证,布艺公司在清洗过程中致使金女士的窗帘发生色差及部分霉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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