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可以患上糖尿病、梅毒、艾滋病或者携带该病毒,哪怕疾病只是“过去时”,也很难“可以”;然后,保佑自己的基因生而全优,没有任何先天缺陷,即使这种缺陷基因呈现为隐性,对携带者个人的身体健康没有丝毫影响;另外,育有子女的考生最好回去查看一下,确保孩子出生证明上的日期在自己结婚证的大章落定之后。
以上秘籍如情节巧合,实属现实雷同。

,自2002年因“身高歧视”引发首例公务员就业歧视案开始,到2010年12月8日江苏青年郑伟因“先育后婚”在政审环节被拒录为公务员一案为止,8年间公务员就业歧视维权案绝大多数败诉,仅有1例胜诉,即2004年的安徽乙肝歧视第一案,但考生本人并未因此重获报考职位。
2010年即将过去。在12月8日的年末尾巴上,因为“先育后婚”被当地拒录为公务员,来自江苏的郑伟将当地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而2010年伊始时的基因歧视第一案,于2010年9月有了终审结果:广东青年小唐、小谢、小周,因携带隐性“地贫”基因被拒录为公务员,状告佛山市人保局一案,被维持原判,宣告败诉。
《法治周末》记者获悉,自2002年因“身高歧视”引发首例公务员就业歧视案以来,至今仅有1例胜诉,即2004年的安徽乙肝歧视第一案,但考生本人并未因此重获报考职位。
公务员:少数人的就业权利
回顾2010年公务员就业歧视新现象,一方面,各种新型就业歧视突发,如基因歧视;另一方面,2010年11月,513名糖尿病患者及家属的建议书寄送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认为2005年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限制录用糖尿病患者的条款不尽合理,可能会造成对糖尿病患者的歧视,建议予以修改和取消。
这封建议信的主要起草者、糖尿病患者小阳,让香港中文大学客座研究员陆军印象深刻。“小阳当初刚考上大学时,就因为糖尿病的原因而被学校强制退学,经过他百般争取,在社会的关注下,才终于回到了校园;可是当他大学毕业求职时,又因为糖尿病的原因而失去了当公务员的机会。”
在陆军看来,小阳的遭遇,就是很多疾患人士的人生写照:从小到大、从读书就学到求职就业,社会歧视如影随形。
继513名“糖友”上书后,81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亦致信两部委,唿吁修改《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保障艾滋病感染者的平等就业权。
刚刚故去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生前长期致力于反就业歧视研究。他曾直言,正是一些现行规定导致了“制度性的健康歧视”,而这些规定主要存在于2005年《体检标准》和2007年《体检手册》中。
环顾中国整个就业领域歧视现象,公务员就业歧视无疑具有风向标效应。
“首先,由于公务员招录是就业领域规模最大的招录行为,影响到的求职者非常多;其次,公务员招录属于政府行为,政府行为对社会意识的导向作用、示范作用非常明显,很多企事业单位会效仿。”陆军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
2010年10月,中国艾滋歧视第一案即为当事人小吴起诉安庆市教育局。小吴在此前当地的教师招聘中因体检艾滋病检测呈阳性而被拒录。当地教育局拒录依据即为《体检手册》:只要艾滋病病毒呈阳性即为体检不合格。无论当事人属于患者还是携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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