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证券简称:杭氧股份公告编号:2010-33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普照5,500m3/h空分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9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0元/股,截止2010年6月4日,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1,2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37,339,195.95元。在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781,400,000元后,结余超募资金455,939,195.9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153号验资报告。
二、拟投资项目的情况
1、项目概况
湖南普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普照)是湖南湘投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前身为中韩合资的湖南HEG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厂址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中路18号,总占地面积400亩,现有厂房占地330亩,总建筑面积11万m2。专门生产15寸~29寸彩色显示器、显像管用的玻壳。2004年投产260T/D熔窑生产屏玻壳,2006年投产230T/D全氧燃烧熔窑生产锥玻壳。拥有完善的现代化玻璃生产厂房、基础设施和熔窑设备公司。
目前,湖南普照拟改造窑炉、原料系统、动力配套系统等主要设备,新增压延机、退火窑、冷端等专用设备23台(套),将原有能耗、排放高的500吨/日燃重油电子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为300吨/日的燃天然气超白玻璃生产线,新增磨边、清洗设备和高品质钢化压延玻璃生产线2条。该项目已经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
由于湖南普照的技改新流程需要使用氧气等工业气体,因此,湖南普照就工业气体的供应项目进行了招标,杭氧股份最终中标,双方于2010年11月22日签订了《工业气体供应合同》。
根据《工业气体供应合同》的规定,杭氧股份将在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普照公司厂区内建设一套5,500m3/h空分装置,为湖南普照供气,供气的服务期为20年。杭氧股份将在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普照公司厂区内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长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通过该公司来实施建设一套5,500m3/h空分装置的项目。
2、项目投资内容及投资估算
本项目主要投资内容为:投资建设一套5,500m3/h空分装置,以管道方式为湖南普照供气。预计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人民币,具体构成如下:
■
3、项目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中,杭氧股份拟利用超募资金投资1,700万元,其余3,800万元由气体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自行筹措。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依据双方签订的《工业气体供应合同》,本项目在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预计年销售收入为4,802万元。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2.32%,所得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12年。
5、项目实施计划
目前气体公司的设立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依据《工业气体供应合同》,该套5500m3/h空分装置将于2011年6月底前投产。
三、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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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普照5,50
2 回复: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普照5,50
御宅雪球2010-12-16 14:38:59 发表
公司本次共超额募集资金455,939,195.95元,其中的1亿元已经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批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三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同意将剩余355,939,195.95元中的17,000,000元投资用于湖南普照5,500m3/h空分项目,
四、其他相关事项
若上述项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成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届时,负责实施项目的气体公司需与专户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1,7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湖南普照5500m3/h空分项目,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投资于工业气体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公司本次拟定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工业气体的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公司的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合规性要求。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普照5,5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同意杭氧股份使用1,7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湖南普照5,500m3/h空分项目,并由杭氧股份投资组建的全资气体公司——长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实施。
本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认为:
1、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发展,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2、杭氧股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须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截至本保荐意见出具之日,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以上情况,本保荐机构认为杭氧股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浙江气体项目和湖南气体项目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本保荐机构同意杭氧股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六、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湖南普照55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2010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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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事项
若上述项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成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届时,负责实施项目的气体公司需与专户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1,7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湖南普照5500m3/h空分项目,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投资于工业气体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公司本次拟定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工业气体的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公司的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合规性要求。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普照5,5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同意杭氧股份使用1,7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湖南普照5,500m3/h空分项目,并由杭氧股份投资组建的全资气体公司——长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实施。
本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认为:
1、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发展,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2、杭氧股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须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截至本保荐意见出具之日,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以上情况,本保荐机构认为杭氧股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浙江气体项目和湖南气体项目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本保荐机构同意杭氧股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六、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湖南普照55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2010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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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普照5,50
御宅雪球2010-12-16 14:38:59 发表
证券代码:002430证券简称:杭氧股份公告编号:2010-33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普照5,500m3/h空分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9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0元/股,截止2010年6月4日,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1,2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37,339,195.95元。
二、拟投资项目的情况 1、项目概况 湖南普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普照)是湖南湘投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前身为中韩合资的湖南HEG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厂址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中路18号,总占地面积400亩,现有厂房占地330亩,总建筑面积11万m2。
目前,湖南普照拟改造窑炉、原料系统、动力配套系统等主要设备,新增压延机、退火窑、冷端等专用设备23台(套),将原有能耗、排放高的500吨/日燃重油电子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为300吨/日的燃天然气超白玻璃生产线,新增磨边、清洗设备和高品质钢化压延玻璃生产线2条。
由于湖南普照的技改新流程需要使用氧气等工业气体,因此,湖南普照就工业气体的供应项目进行了招标,杭氧股份最终中标,双方于2010年11月22日签订了《工业气体供应合同》。
根据《工业气体供应合同》的规定,杭氧股份将在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普照公司厂区内建设一套5,500m3/h空分装置,为湖南普照供气,供气的服务期为20年。
2、项目投资内容及投资估算 本项目主要投资内容为:投资建设一套5,500m3/h空分装置,以管道方式为湖南普照供气。
■ 3、项目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中,杭氧股份拟利用超募资金投资1,700万元,其余3,800万元由气体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自行筹措。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依据双方签订的《工业气体供应合同》,本项目在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预计年销售收入为4,802万元。
5、项目实施计划 目前气体公司的设立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依据《工业气体供应合同》,该套5500m3/h空分装置将于2011年6月底前投产。
三、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方案 公司本次共超额募集资金455,939,195.95元,其中的1亿元已经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批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
四、其他相关事项 若上述项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成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1,7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湖南普照5500m3/h空分项目,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投资于工业气体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公司本次拟定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回复该发言
一、募集资金情况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9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0元/股,截止2010年6月4日,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1,2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37,339,195.95元。
二、拟投资项目的情况 1、项目概况 湖南普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普照)是湖南湘投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前身为中韩合资的湖南HEG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厂址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中路18号,总占地面积400亩,现有厂房占地330亩,总建筑面积11万m2。
目前,湖南普照拟改造窑炉、原料系统、动力配套系统等主要设备,新增压延机、退火窑、冷端等专用设备23台(套),将原有能耗、排放高的500吨/日燃重油电子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为300吨/日的燃天然气超白玻璃生产线,新增磨边、清洗设备和高品质钢化压延玻璃生产线2条。
由于湖南普照的技改新流程需要使用氧气等工业气体,因此,湖南普照就工业气体的供应项目进行了招标,杭氧股份最终中标,双方于2010年11月22日签订了《工业气体供应合同》。
根据《工业气体供应合同》的规定,杭氧股份将在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普照公司厂区内建设一套5,500m3/h空分装置,为湖南普照供气,供气的服务期为20年。
2、项目投资内容及投资估算 本项目主要投资内容为:投资建设一套5,500m3/h空分装置,以管道方式为湖南普照供气。
■ 3、项目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中,杭氧股份拟利用超募资金投资1,700万元,其余3,800万元由气体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自行筹措。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依据双方签订的《工业气体供应合同》,本项目在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预计年销售收入为4,802万元。
5、项目实施计划 目前气体公司的设立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依据《工业气体供应合同》,该套5500m3/h空分装置将于2011年6月底前投产。
三、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方案 公司本次共超额募集资金455,939,195.95元,其中的1亿元已经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批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
四、其他相关事项 若上述项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成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1,7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湖南普照5500m3/h空分项目,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投资于工业气体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公司本次拟定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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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复: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普照5,50
御宅雪球2010-12-16 14:38:59 发表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工业气体的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普照5,5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同意杭氧股份使用1,7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湖南普照5,500m3/h空分项目,并由杭氧股份投资组建的全资气体公司——长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实施。
本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认为: 1、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发展,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2、杭氧股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须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基于以上情况,本保荐机构认为杭氧股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浙江气体项目和湖南气体项目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本保荐机构同意杭氧股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六、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湖南普照55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2010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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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普照5,5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同意杭氧股份使用1,7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湖南普照5,500m3/h空分项目,并由杭氧股份投资组建的全资气体公司——长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实施。
本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认为: 1、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发展,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2、杭氧股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须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基于以上情况,本保荐机构认为杭氧股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浙江气体项目和湖南气体项目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本保荐机构同意杭氧股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六、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湖南普照55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2010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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