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女记者陆幽代理律师浦志强透露,陆幽状告黄健翔名誉侵权案将在12月20日前宣判。浦志强表示如果终审判决不利,陆幽将向北京市高院提起申诉。
2008年6月,黄健翔在其个人博客中发表了《丑话说在前边》的文章,文中激烈批评了国奥主教练杜伊。黄健翔不仅指责杜伊战术安排、排兵布阵严重失当,还攻击其私生活不检点,并提及杜伊将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搞成宫外孕。
尽管随后黄健翔删除了这段话,但这则新闻已经开始在互联网上大肆传播,很多媒体更是指名道姓的表示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就是陆幽,后者立刻被卷入了舆论的漩涡中。在采访完欧洲杯和残奥会后,陆幽开始着手起诉黄健翔。
2008年11月10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受理了陆幽诉黄健翔侵犯名誉权案。陆幽向法庭出示了央电视台开具的证明,证实其身份是央视跟随国家队报道的首席记者。此外陆幽的病历还证实,她确曾于2007年7月住院治疗“宫外孕”的事实。当时陆幽要求黄健翔支付精神抚慰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不过一审判决由于缺乏证据证明涉案博文中“性丑闻”女记者指的就是陆幽,因此她被法院驳回了全部诉求。
随即陆幽又提起上诉,她在民事诉状中认为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均有错误,且违反法定程序存在对黄健翔的枉法偏袒行为。陆幽要求二审法院改判支持她的一审全部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去年11月20日二审开庭,但休庭后便杳无音讯,直到今天陆幽代理律师浦志强透露,陆幽状告黄健翔的案件将在本月20日前宣判,而如果终审判决依然对陆幽不利,他将代理陆幽向北京高院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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