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柯荣卿先生的通知,柯荣卿本人于2010年12月13日至2010年12月14日累计减持公司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本次减持股份
股数(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柯荣卿
大宗交易
2010.12.13
27.5
120
0.99%
大宗交易
2010.12.14
28.8
120
0.99%
合计
--
--
28.15
240
1.98%
2、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数(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柯荣卿
4028.57
33.18%
3788.57
31.21%
本次减持后,柯荣卿先生的持股比例为31.2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柯荣卿先生计划从2010年12月8日起的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预计减持股份比例或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12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0-041)。
二、其他事项
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将督促柯荣卿先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柯荣卿先生的通知,柯荣卿本人于2010年12月13日至2010年12月14日累计减持公司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
一、本次股份减持情况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股)本次减持股份股数(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柯荣卿大宗交易2010.12.1327.51200.99%大宗交易2010.12.1428.81200.99%合计----28.152401.98%2、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股东名称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股数(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柯荣卿4028.5733.18%3788.5731.21%本次减持后,柯荣卿先生的持股比例为31.2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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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 回复: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yao62369322010-12-17 04:16:13 发表
柯荣卿先生计划从2010年12月8日起的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预计减持股份比例或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12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0-041)。
二、其他事项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将督促柯荣卿先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回复该发言
二、其他事项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将督促柯荣卿先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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