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0-049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
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0月15日发出通知,(详见2010年10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现场会议于2010年11月1日上午9点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6,764,491股,占公司总股本519,758,400股的39.78%。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新疆阿克苏皮棉加工基地及纯棉精梳纱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和经营方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06,764,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决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刘兰玉、郑萍两位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一 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0--050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年11月1日上午10:30点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通过了《关于与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我公司和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均属国内本行业的领军企业和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双方全面推进合作,不仅有利于双方的共同发展,同时也是产业升级、行业进步的必然要求。
回复该发言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 回复: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jdlp10122010-12-17 05:26:01 发表
为了推进双方合作规模、合作领域、合作层次的进一步扩大和提高,本着真诚合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双方拟以现金出资方式在河南郑州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530万元,占股权比例51%,我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470万元,占股权比例49%。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为:棉花收购加工、仓储运输、销售配送。
该合资公司的设立,有利于拓宽公司的原材料供应渠道,提高公司原料供应储备能力,符合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合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人选和委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0-049号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0月15日发出通知,(详见2010年10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变更公司新疆阿克苏皮棉加工基地及纯棉精梳纱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和经营方式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06,764,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决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刘兰玉、郑萍两位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目录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 一 年十一月一日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0--050号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年11月1日上午10:30点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1、通过了《关于与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我公司和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均属国内本行业的领军企业和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双方全面推进合作,不仅有利于双方的共同发展,同时也是产业升级、行业进步的必然要求。
该合资公司的设立,有利于拓宽公司的原材料供应渠道,提高公司原料供应储备能力,符合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合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人选和委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回复该发言
该合资公司的设立,有利于拓宽公司的原材料供应渠道,提高公司原料供应储备能力,符合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合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人选和委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0-049号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0月15日发出通知,(详见2010年10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变更公司新疆阿克苏皮棉加工基地及纯棉精梳纱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和经营方式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06,764,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决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刘兰玉、郑萍两位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目录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 一 年十一月一日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0--050号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年11月1日上午10:30点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1、通过了《关于与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我公司和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均属国内本行业的领军企业和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双方全面推进合作,不仅有利于双方的共同发展,同时也是产业升级、行业进步的必然要求。
该合资公司的设立,有利于拓宽公司的原材料供应渠道,提高公司原料供应储备能力,符合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合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人选和委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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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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