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国民收入普遍增加,“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实施《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我国进入休闲社会的步伐将大大加快。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祝善忠16日在珠海的全国休闲工作会议上说,“十二五”期间,我国将通过大力开展休闲宣传教育,实施《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增强和普及国民休闲意识,提高国民休闲参与度,加快推进休闲公共服务建设,建立引导休闲发展的有效工作体系,大力推动休闲产业发展,初步形成较完善的休闲产品体系,培育一批与国际接轨的休闲城市、休闲企业、休闲品牌,推动旅游发展转型迈出实质性步伐,为提高国民幸福指数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祝善忠说,当前我国已具备休闲大发展的基本条件。按全球休闲发展的一般规律,当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3000-5000美元时,就将进入休闲旅游消费爆发性增长阶段。我国“十一五”期末预计人均GDP将达4000美元左右,已具备休闲消费快速发展的基础。此外,我国居民公休闲暇已达115天,劳动者另有5-15天带薪休假,接近中等发达国家闲暇水平。国民休闲意识日益普及,城镇居民和青年、老年人休闲理念明显增强,都为国民休闲大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
据中国社科院2009年中国休闲发展年度报告估测,我国居民休闲消费规模约达1.7万亿元,相当于GDP的5.07%,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3.56%。目前,全国已经涌现出以杭州、三亚、成都、青岛、长沙、烟台、青岛、厦门等为代表的一批休闲城市,还有数量较多的休闲市县、休闲城镇、休闲乡村。
祝善忠说,“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把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将进一步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因此休闲产业一定能够又好又快发展。各地应加强休闲专项规划编制,宣传贯彻国民休闲纲要,推动休闲公共服务建设,全面提升乡村旅游、民俗旅游、海滨度假等大众休闲水平,重点引导温泉滑雪、高尔夫、邮轮游艇、海上运动、康体保健、体育休闲、文化娱乐、森林生态、露营房车等休闲新业态,打造一批特色休闲城镇,培育一批休闲精品,壮大一批创新型休闲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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