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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虫族2010-12-17 18:04:18 发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13日(星期一)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2月12日至2010年12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一天,具体时间为:2010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2月12日下午15:00至12月13日下午15:00。
  3、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6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宾馆(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368号)
  5、召集人: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7、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68人,代表股份290,205,9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695%。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审议《公司收购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1.同意98,849,8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02%;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88%;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1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议案2:审议《公司收购江西万年青科技工业园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
  1.同意290,189,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42%;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0%;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28%。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议案3:审议《公司收购仁和(集团)发展公司、江西万年青科技工业园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1.同意98,825,7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658%;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88%;弃权2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54%。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津、叶菊华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回复该发言
2 回复: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虫族2010-12-17 18:04:18 发表
  1、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50证券简称:仁和药业公告编号:2010-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13日(星期一)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2月12日至2010年12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一天,具体时间为:2010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2月12日下午15:00至12月13日下午15:00。
  3、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6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宾馆(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368号)  5、召集人: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7、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68人,代表股份290,205,9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695%。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审议《公司收购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1.同意98,849,8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02%;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88%;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1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议案2:审议《公司收购江西万年青科技工业园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  1.同意290,189,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42%;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0%;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28%。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议案3:审议《公司收购仁和(集团)发展公司、江西万年青科技工业园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1.同意98,825,7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658%;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88%;弃权2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54%。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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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虫族2010-12-17 18:04:18 发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津、叶菊华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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