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船税法草案在10月底甫一公布,便引发强烈反响。对政府基于“节能减排”的好意,公众似乎并不怎么领情,而是更多猜测“借节能减排之名搭立法便车加税”,因此小小的车船税,引发的抱怨可不“小小”。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该草案的征求意见约10万条,其中过半数明确要求降低税负。事实上,浏览一下报纸和网络,抱怨车船税负加重的比例比“过半数”还要高。对于新车船税,财政部当初的措辞是“适度上调”,然而,就车船税法草案而言,我们看不到“适度”。以1.6L-2.0L排量的当前主力消费车型为例,税额从660-960元不等。而在此之前,北京的车主每年只需缴税480元。这个排量并不是“炫耀和奢侈的”,如此大幅度的上调显然不好拿“节能减排”解释。既然作为财产税,就不能为了方便而方便,按车型排量征收,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公众就有想法,这起不到“赏善罚恶”的目的。
在众多税种中,车船税并不是一个大税种。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国内车船税收入为186.5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0.27%。然而,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大幅增长,车船税与越来越多人的利益产生关联。全国人大在修改劳动合同法的时候,曾收到20万条意见,车船税在重要程度方面肯定无法与劳动合同法相提并论,但依然能够收到10万条意见,这背后反映的不仅仅是对于车船税的关注,更是一种对于当前税负水平的焦虑。
当前通胀预期愈来愈强烈,全民都在跟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赛跑,然而,将钱存在银行里贬值,投到股票基金上又亏损,变得“就是理财财也不理人”,在这样一种焦虑的情结中,天天听到的都是加税的消息,随时莅临的房产税、关税从严、烟草消费税上调以及处于传闻中的拥堵费。因此,公众对于车船税的变动也异常敏感,这是车船税法草案立法者所必须考虑的现实情况。
法律,出于精英之手,但他们并不可以“闭门立法”,必须在充分了解公众意见之后再回到精英手里,从而形成专家和公众的良性互动,一部法律才既能着眼长远,也能顾及当下普通大众的感受,实现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和谐。
因此,我们希望此次车船税法的修订中,能够将民意吸纳进去,这其中可修改的地方甚多,比如税率的调整,比如不仅考虑排量,也将车价考虑进去。甚至可以再进一步,能对车船税和燃油税进行一个有效的区分,避免将征税功能重复。当然,过半民意也不是说就要将原有的草案一举颠覆,但进行适当调整是合乎自然的。民意积极,这从另一个方面也说明公众对于立法的期望和信心。如果立法也如同各种价格听证会一样,形同于“走过场”,久而久之,公众的热情也就倦了,这对立法也是一种伤害。如何斟酌反对的意见,考验着立法者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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