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收受贿赂、收受礼金和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早报讯 深圳市纪委官方网站深圳明镜网于6日发布消息称,经深圳市纪委、深圳市监察局审议并报深圳市委、深圳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深圳市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原主任李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官网原文称:日前,市纪委对市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原主任李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李林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礼金;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深圳市纪委表示,李林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
54岁的李林是深圳金融领域多年来落马的首名掌舵官员。深圳是中国金融改革的“桥头堡”,根据深圳市金融办发布的数据,深圳金融业对GDP贡献超过14%,金融业已成为深圳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力量。而作为城市金融产业发展的“大脑”,深圳市金融办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1月15日,深圳市纪委官方网站深圳明镜网曾就此发出一则简短消息:“经查,深圳市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李林,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目前,中共深圳市纪委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李林最后一次公开出席活动是在今年10月20日,他参加了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在福田中心区举行的奠基典礼,并在活动结束后罕见接受了媒体的集体采访。
这一高调行为过去并不多见。据南方一些媒体报道,作为金融办的“掌舵人”,李林平常极为低调,几乎没有主动接受过媒体采访,出席活动时面对记者的围追堵截,他经常是一“逃”了之。
1956年出生的李林,生于湖北嘉鱼县,湖北大学毕业,随后进入湖北省办公厅工作了整整10年。1993年,李林调入深圳,先后在罗湖区投资管理公司、罗湖区财政局等政府部门工作,并升至罗湖区副区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2005年,李林担任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从2006年起,他开始掌舵深圳市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任主任、党组书记,负责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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