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天心区网友刘华,拍摄强拆现场时被法警抓走,后移交公安,公安以他11月6日发表的博文《任志强来了,我失业了!》诽谤他人为由,将他行政拘留10天。天心区公安分局16日对记者称,刘华诽谤了任志强。而任志强16日晚19时给记者回复称,根本没有看过该博文,更没有去报案。“所谓受害人都没有去告,警方这不是多管闲事吗?这是在滥用职权!”曾为被跨省追捕的王鹏担任代理律师的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认为。
据刘华12月14日发表的帖子《发博客被拘留,我该如何进行行政复议》介绍,11月30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对坐落在长沙市人民西路43号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上午十10时左右,受屋主张振华的委托刘华在事发现场视频取证。才拍了几分钟,法警跑过来把他按倒在地(造成他右膝盖两处受伤),并抢夺他的摄像机。
之后,刘华被带到天心区法院,被搜走手机、钥匙等物品,关在法院。直到下午一点左右,干警来法院把他带走,转到天心公安分局治安三队,做了笔录。12月1日凌晨一点左右,一名警官送来了他的《传唤证》跟《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此他被拘留10天。
据刘华在网上贴出的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现查明:2010年11月以来,刘华多次针对拆迁在其博客内发表博文。11月6日,刘华就其房屋被拆一事发表博文,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刘华反映,他的家于今年5月被强拆(拆后地皮归任志强的房地产公司使用)之后,他一直在博客记录他这半年的生活及其他被强拆街坊的生活状况,所有文章都是真实可信的,有图片视频为证,甚至有当事人的证言。他11月6日发表的博文共5篇,题目都是《任志强来了,我失业了!》。
羊城晚报记者16日多次致电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但他没有接听。记者昨晚发短信询问他是否曾就刘华博文诽谤一事到长沙警方报案,任志强用短信回复说:“媒体有几个不诽谤我的,报纸诽谤我都没理睬,一个烂人的文章看都没看过,更不会去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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