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房地产(00123.hk)今日公布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末期业绩。集团实现营业收入(含出售投资物业)约69.79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42.2%.股东应占盈利9.19亿元,同比增长42.2%.每股基本盈利为0.1228元,同比增加35.5%。
集团决定不派末期股息,董事会相信将更多资金投入发展房地产业务,将会为股东带来更可观的回报。
2010年,越秀地产合同销售面积54.3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1%.合同销售金额达88.55亿元,同比增长45.2%,完成全年目标人民币79亿元的112%.合同销售均价达到每平方米16,300元,同比上升了40.5%.
公告称,已预售但尚未能录入损益表的面积约53.63万平方米,金额约人民币84.03亿元,均价约每平方米15,700元。
2010年初至今,公司新增346万平方米土地储备,包括于2010年底签约并于2011年1月完成收购的建筑面积34.4万平方米的沈阳领海项目。总土地储备首次突破1,000万平方米,基本确立了以珠三角为核心,以长三角、环渤海、中部地区为重点的全国性布局。
越秀地产指出,其布局城市由2009年的五个增加到目前的九个:其中珠三角城市有五个,分别为广州、中山、江门、佛山及香港;环渤海地区有两个,分别为沈阳和烟台;长三角和中部地区各一个,分别为杭州和武汉。
截至2010年末,集团拥有的投资物业共约92万平方米,其中,商铺面积约占34%,写字楼面积约占35%,停车场面积约占31%,租金收入约2.89亿元,同比增长约1%;总价值达到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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