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行网站今日消息,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2614家。贷款余额1975亿元,当年新增贷款1202亿元。
央行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分地区情况统计表显示,内蒙古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全国最高,去年末已达286家;而西藏、青海、海南、福建等省或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仅为个位数。但从贷款余额看,江浙两省仍然最为发达,小额贷款余额分别为374.12亿元和337.23亿元。
自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发布《关于小额信贷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中国小贷公司发展迅速,公司数量由当年底的不到500家,发展到去年底的达2600多家。但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1月发布的《2010中国小额信贷蓝皮书》蓝皮书指出,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中仍存在着一定问题。首先是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较窄;其次盈利水平较低,税收负担沉重;再者监管力量薄弱,持续监管确实;最后,违法活动存隐忧,内控管理水平低。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博客)在出席某论坛时指出,小贷公司的发展充满风险,而第一大风险就是没有一个真正的名分。他指出,无论从名称还是业务角度而言,小贷公司都是不折不扣的金融机构。令人尴尬的是,由于无法取得金融许可证,小贷公司在法律上并不算金融机构,因而不受银监会监管。目前,充当监管主体的为各地金融办,但在实际操作中又不得不遵照央行与银监会各类规定,这使得监管乏力,严重制约了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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