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财政部获悉,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开展3年来,试点范围不断扩大,中央共安排117亿元补助资金,帮助试点地区改造204万户危房,解决贫困农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2008年,中央支持贵州省率先在全国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2009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陆地边境县、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贵州省全部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一线团场。2010年,又将西部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所有县(团场)和国务院确定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纳入试点范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量也相应从2008年的4万户增加到2009年的80万户,2010年又增至120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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