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首善”陈光标在云南盈江地震灾区向两个寨子的群众发放救灾款,每人200元。不过,他在派钱后与村民举钱合影的照片在网上引发争议 。对于自己的慈善行为被定义为“暴力慈善”,陈光标3月20日回应:“我觉得‘暴力慈善’这个定位非常好,因为当前中国慈善事业的大发展必须要用 ‘大暴力’去推动。”(3月21日《京华时报》)
我本人对陈光标先生充满敬意。高调也好,炒作也罢,陈光标毕竟是在拿自己的真金白银做 善事。但毋庸讳言,我对陈先生的敬意也在发生变化——他扶贫助弱的情怀依然令人感佩,但他拿出的真金白银却越来越像“嗟来之食”;人们希望更多贫困人群受 到救济,但却不希望他们的人格尊严受到伤害;人们希望中国慈善事业获得大发展,但却不希望依赖“暴力慈善”的方式。
肯定陈光标的善举, 并不意味着不能对其慈善方式表达异议。陈光标的本意在于以高调慈善号召更多人加入慈善行列,推动中国慈善发展,初衷很好,但实效如何有待观察。慈善本是至 善至美的高尚行为,很多人“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而“暴力慈善”无论如何算不上一个褒义词,当温情脉脉的慈善与“暴力”联系在一起,慈善的声誉会不会因 此受到损害,显然值得关注。如果慈善异化为施舍,甚至异化为一种缺少温情的“暴力”,这样的慈善将会吸引更多人加入还是让更多人望而却步,这是一个问题; 而“暴力慈善”是否有助于中国慈善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这同样是一个问题。
在某种意义上,贫困人群之贫困,一在于物质贫困,二在于精 神贫困——缺少社会尊严,人格不被尊重。中国人向来有“人穷志不穷”的精神传统,即使物质贫困,也要追求精神富有,足可见中国人多么在意面子和尊严。而 “暴力慈善”在缓解穷人物质贫困的同时,却让他们进一步陷于精神贫困,这是否有悖慈善的本义?行善者只顾自己高调做事,享受众人欢唿的热闹场面,却不顾及 受助者的心理感受,这是否是另一种残忍和自私?慈善行为高调与否并不是问题,是否尊重受助人却显然是一个问题。
有网友说,“我们看不惯 陈光标凌驾于别人尊严之上的行善,我们也不能忽视穷人拿到200元之后感动的泪水”。这话说得好,也道出了陈光标式慈善最令人纠结之处。我们一方面对陈光标式慈善颇有微词,希望他能够做得更好;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感叹有那么多贫困人群急需救助,不管何种方式的慈善对他们而言都是雨露甘霖。我们一方面笃定地认 为尊重受助者人格尊严是慈善应有之义,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怀疑,这样的要求之于当下现实是否过于高调。
说到底,陈光标式的慈善之所以令人纠结,在于中国慈善事业过于贫弱,正因为慈善事业贫弱,“暴力慈善”才有了大施拳脚之地,才让我们对“暴力慈善”表达异议的同时不得不肯定其现实价值,才让那些从未得到救助的贫困人群对“暴力慈善”感到惊喜,并且流下感动的泪水。是的,只有更多人加入慈善行列,只有我们的慈善事业足够繁荣,慈善的人性化关怀才能进一步凸显,“暴力慈善”才会失去用武之地,行善者和受助者才会更加注重人格尊严,只有到那时,慈善才能还原其纯粹的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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