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3日就深圳晚报22日报道作出正式回应后,深圳市民依然不断就其解释继续发问。问题的焦点集中于,即使因为担心公积金初始归集额不足以支撑公积金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有权利强行限制不需要享受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缴纳公积金贷款,从而使得他们的钱“被公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3日傍晚也通过微博透露,正在积极研究按照原社保政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问题。
继报道之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开微博互动。许多市民的疑问涉及到按照原社保政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问题。23日,许多市民仍然就这一问题继续发问,希望能够作出修改。终于,23日18时46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新微博称:“对于部分博友提出的按原社保政策缴存住房公积金(存量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问题,正在积极研究中。”这也就意味着,存量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有望修改。
23日的回应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就为何设限做出了解释。该中心在回应中举例说,若在2011年深圳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额100亿元,提取率65%,平均每笔贷款额度为60万,仅能为约5000户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远低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数量(2010年,我市一、二手房成交量约为16.2万套)。
对此则有市民认为这涉嫌偷换概念,理由是公积金贷款肯定应该面向缴存了公积金的人提供,所以考量公积金贷款的需求也应该从缴纳的职工中测算,直接拿全市去年的总成交量来比较并无实质性的意义。更多的市民则表示,如果涉及初始资金不足的问题,应该由政府来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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