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财政部24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指出,海南将在2011年4月20日试运行“离岛免税”政策,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公告》中指出,离岛免税政策是指乘飞机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次、限值、限量和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内付款,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对离岛免税政策的适用对象及条件,离岛免税店、免税商品品种、免税税种,免税购物离岛次数、金额、数量,离岛免税政策实施流程等作出规定。
旅客购物免税试点商品为18种
《公告》公布了离岛免税政策的离岛免税店、免税商品品种、免税税种。
离岛旅客每人每次购买免税商品数量范围

注:1件商品是指具有单一、完整包装及独立标价的商品,但套装商品按包装内所含商品的实际件数记算。
离岛免税店是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海口、三亚两地各开设一家离岛免税店进行试点。其中,三亚免税店在原批准设立的离境市内免税店基础上,增加其实施离岛免税政策功能,自公告执行之日起启动试点。海口免税店待离岛免税店经营主体、选址及相关配套设施确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启动试点。
免税商品限定为进口品,试点期间,具体商品品种限定为:首饰、工艺品、手表、香水、化妆品、笔、眼镜(含太阳镜)、丝巾、领带、毛织品、棉织品,服装服饰、鞋帽、皮带、箱包、小皮件、糖果、体育用品共18种,国家规定禁止进口、以及20种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
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六成网友不会因“离岛免税”政策到海南购物
海南开展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公告(全文)
财政部官员解读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试点
海南提请国务院成立省级国有免税品公司

中国财政部24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中指出,离岛免税政策是指乘飞机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次、限值、限量和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内付款,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
旅客购物免税试点商品为18种《公告》公布了离岛免税政策的离岛免税店、免税商品品种、免税税种。

离岛旅客每人每次购买免税商品数量范围注:1件商品是指具有单一、完整包装及独立标价的商品,但套装商品按包装内所含商品的实际件数记算。
离岛免税店是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
回复该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