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听证会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听证会之后,他们将形成一个听证报告,提交到住建局,届时将会做出是否行政处罚的决定,并进行公布。

旁听席上,当事人的亲友团表情严肃
[第一场]
当事人弃权等于认罚
昨日上午,市住建局办公楼听证会现场,本地、外地、报纸、电视各路媒体云集。听众席上众多记者“长枪短炮”恭候。不过,申请听证者席上一直空位,当事人迟迟未来。在距离听证召开不足5分钟时,市住建局工作人员紧急介绍,刚接到当事人电话,不来参加听证会。
“不来听证,即视为当事人放弃自己的权利。”市住房和建设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经过一定程序后,“我们将按照行政处罚法对相关当事人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根据市住建局介绍,这位临时放弃听证的当事人姓杨。在去年保障性住房申请中,杨某涉嫌隐瞒家庭总资产的情况,而实际身家超过了保障房申请资格的32万元上限。如杨家拥有存款以及理财产品14万多元,证券市值18万多元,此外还有商业保险等。
根据市规划国土委提供的资料,杨某家庭拥有商品房一套112平方米。但杨在申报家庭资产时候,声明其家庭在深圳市内外无任何形式的房产。接到行政处罚预告知书后,杨某提出听证,但昨日最终没有出现在听证席上。
[第二场]
携亲友团、律师当场辩论
上午的杨某属于自动放弃听证,而在昨日下午的两场听证会上,当事人均出席,并携带了亲友团。不过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听到有媒体旁听听证会后,有当事人立即感到十分紧张。而昨日下午的听证现场,南都记者也注意到,或许是在众多媒体镜头之下,有出席者身体不时颤抖。
昨日下午的两场听证会都涉及到当事人涉嫌隐瞒农民房问题。
李某被指在龙岗区南湾街道拥有一套450平米的私宅。保障房审核机构认为,从查违部门登记的自主申报信息显示,这套房子的100%产权属于李某本人,而李在保障房住房申请当中隐瞒了这一点。
李某则表示,房子是他岳父的,只不过是全市违建普查的时候由他代为申报。李某提供了一份非常简单的房产交易协议,上面的信息显示,在1999年6月8日,该房由别人以32万元出售,协议开头标明乙方是李某本人,但在协议的末尾一个小括弧内注明李某代签。该协议仅有一张纸,签订时也未经公证,无从辨别签订后有无添加新的信息。
李某据此认为,房子是他代其岳父签订协议的,在10多年间,一直用于出租,租金也是他岳父收。不过,保障房审核机构认为,从李某在违建普查时自主申报的信息,从合同乙方为李某等信息都可以显示,李某是这个房子的实际所有者。因此,此人属于隐瞒了房产违规申请保障房。
“很多亲戚都可以证明,房子不是我的,是我岳父的。”李某说。昨日听证会现场,来了他的不少亲友团。他还请了一名律师出席听证。该律师试图从产权合法性上论证,这个房子是农民房,仅有绿本,不能上市交易,因此李某当初以乙方身份签订的房产交易协议也是违法的,属于无效合同。言外之意是,无论李是否买了房子,这个交易本身就是违法而不成立的。
[第三场]
焦点仍是已有房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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