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苗接种的一般禁忌症
1、最近4周内曾使用丙种球蛋白、免疫球蛋白或其他被动免疫制剂者,应推迟活疫苗的预防接种。
2、急性传染病潜伏期、前驱期、发病期及恢复期。有某种传染病既往病史者,考虑其已获得病后免疫,可不必接种相应疫苗。
3、对发热者(特别是高热者)、急性疾病患者、严重营养不良者,应暂缓接种疫苗。
4、对有过敏性体质者、支气管哮喘、荨麻疹、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食物过敏史者不能接种含有该过敏原的疫苗。
5、对有活动性肺结核、心脏代偿功能不全、急慢性肾脏病变、糖尿病、高血压、肝硬化、血液系统疾患、重症慢性疾患、活动性风湿病、严重化脓性皮肤病等病人,应暂缓接种疫苗。
(二)疫苗接种的特殊禁忌症
1、凡患有免疫缺陷病、白血病、淋巴瘤、恶性肿瘤以及应用皮质类固醇、烷化剂、抗代谢药物或放射治疗、脾切除而使免疫功能受到抑制者,均不能使用活疫苗。
2、孕妇,特别是妊娠早期,不能使用活疫苗。
3、患有癫痫、癔病、脑炎后遗症、抽搐等神经系统疾患和精神病或有既往病史者,禁止接种乙型脑炎疫苗、百白破疫苗和流脑多糖疫苗。
4、接种百白破疫苗后,出现强烈反应如虚脱或休克、持续尖叫、体温超过40℃、惊厥或抽搐、严重的意识改变、全身或局部神经症状、过敏反应、血小板减少或溶血性贫血等严重异常反应,应停止以后针次的接种。
5、患有湿疹、化脓性中耳炎或其他严重皮肤病者、结核菌素试验阳性者不宜接种BCG。
6、肾炎恢复期或慢性肾炎患者禁用白喉类毒素及其混合制剂。
(三)正确掌握禁忌症
在实际工作中判断预防接种禁忌症是一项复杂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对一般禁忌症可以适当放宽,对特殊禁忌症则应从严掌握。片面的强调接种率或害怕接种反应而任意扩大禁忌症的范围都是错误的,对患有禁忌症的人还要权衡接种和患病的风险。如对接种狂犬病疫苗有过敏史的人被疯动物咬伤后,如接种疫苗则可能发生过敏反应,但如不接种疫苗则有可能发生狂犬病而死亡,患病的风险大于接种的风险,这时则应考虑给予接种狂犬病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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