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旧房换新房,全城首家”。日前,荔湾区文昌北路一楼盘的短信引起了消费者的注意。那么到底如何以旧换新,南都记者采访得知,主要是开发商帮有意购买者把房子卖出去,然后消费者补差价购买楼盘的房子。专家称这是逼出来的营销招数,主要是应对“卖一买一”政策。
旧房换新房 开发商当中介
日前,张女士的手机“嘀嘀”声响起,打开短信一看:“旧房换新房,全城首家!只要您拥有老四区旧房即可换购西关地铁物业楼盘,本周起96-182m2不限购……”这引起了张女士的好奇:旧房换新房,是开发商买旧房吗?旧房的价格怎么算?为什么非得是老四区的房子?
南都记者照着手机上的售楼电话打过去,接电话的是一位男销售人员。据销售人员称,旧房换新房,其实并不是开发商把房子买下来,而是开发商有资源能帮消费者把房子卖出去,然后通过补差价的方式买该楼盘的房子。
“我们是上周五正式开展旧房换新房活动的,目前接到了不少咨询电话”,该楼盘相关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旧房换新房,他们在其间起的作用就相当于中介的作用,而且还是不收中介费的中介。至于旧房的价格,完全是按照市场价来定的,具体可以通过一些大中介进行评估,双方进行协商而定。
缩短改善型买家等待时间
对于为什么非得要荔湾、越秀、天河和海珠这四个区的旧房子才能“以旧换新”。该楼盘相关负责人是这样解释的:开发商的地产公司有很多员工都没有房子,房子可以卖给他们的员工,也算是他们给员工的一种福利。由于开发商公司地址在白云区黄石路,老四区的房子能让员工工作便利,而番禺增城这些地方则太远了。
但有业内人士揣测,开发商可能是为了拆迁户的安置,估计是拆迁户要求老四区的房子安置。但他同时指出,不管开发商出于什么目的,“旧房换新房”对消费者来说是无害的,只要合同约定好,旧房子卖出去了,消费者和开发商皆大欢喜;即使卖不出去,消费者也可以把定金要回,没有损失。反而开发商有不小的风险:由于事前签订了合同,开发商在房子未能成功卖出去的这段时间都必须保留房源,如果半年卖不出去就得保留半年,其间即使有其他消费者想购买,开发商也不能卖。
专家观点
应对“卖一买一”政策
购房者可“零首付”
地产专家邓浩志:这是开发商迫于无奈的营销手法,是针对广州“卖一买一”的政策而出的招数。旧房换新房主要是针对改善型买家,由于目前二手市场冷淡,如果开发商有资源进行“旧房换新房”,改善型买家就可以缩短等待改善的时间。如果消费者的旧房值120万,而该楼盘的房子卖200万,其实消费者就相当于零首付买房,减轻了首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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