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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合同未到期 “四房东”断水断电赶走租户

1 海口:合同未到期 “四房东”断水断电赶走租户
御宅雪球2011-03-29 15:35:01 发表
昨日上午,海口的原东北王酒店(现牛金宾馆)楼下两家联塑管道经营店的租户打新闻热线反映:“我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房子出租年限为四年,现在刚一年房东竟然强行中止合同。还在门口搭满了脚手架,停了水电,让我们没法正常经营。”
租户 四年合同刚过一年就想中止
昨日上午9时40分,记者赶到位于海口海秀中路原东北王酒店(现牛金宾馆)前看到,一楼四个铺面中,除左侧第一个铺面(牛金宾馆大厅)在正常营业外,往右依次三个铺门前全部搭上了脚手架。
最右侧一家名为“日日鲜黄牛馆”的铺面已经关门停业,租户冯先生指着宾馆一楼中间两家专营联塑管道的铺面介绍:“这是我和朋友合伙开的店铺,上个月我们才接到牛金宾馆的通知,要我们在这个月初搬走,可我们的租赁合同还未到期,签了4年的合同刚满一年就要我们搬,会给我们造成重大损失。我们没同意,现在店内的水电被停了,他们还在店铺前搭脚手架,影响我们正常营业,对方的做法就是要迫使我们离开。”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两间专营联塑管道的铺面分别为两个商户,除了两个店铺门前搭了脚手架外,店铺前的停车场中间也架着一排竹架,还有些竹杆散放在停车场,而商铺里面黑乎乎一片,其中一家面宏建材商行内还点着蜡烛。
另一商铺的负责人莫先生告诉记者,过去这里整栋楼都是东北王酒店租下的,楼下的几个铺面是在2010年4月5日与东北王酒店转租的,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期是2010年4月5日到2014年4月5日,共4年。2010年6月,东北王酒店因经营不善将整栋楼又转让给了现在的“房东”陈某,并开办了牛金宾馆。同时,东北王酒店委托牛金宾馆向一楼租户代收水电费和租金。
一楼铺主之一的肖先生表示,双方合同未到期出租方就将铺面再次转让是严重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合理赔偿,“搬迁的话肯定对我们造成很大的损失,就免我们一个月的铺租和水电费,这点费用算什么?还停水停电强制我们搬迁,我们得讨个说法。”
“四房东” 是“二房东”想收回房子
对于一楼租户反映的问题,陈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已经是“四房东”了,事情与他关系并不大,是户主想收回房子。
“我们早就通知他们搬迁了,而且还给了他们一个月的时间作搬迁安排,并免收一个月的水电、铺租费用,也给他们重新找了铺面。旁边的店铺早就搬了,只剩他们不合作,现在我们已将这里转让出去了,脚手架是新的承租人请人搭的。”陈先生说,这栋房子最早是户主转租给一家房产公司的,房产公司转给东北王酒店,酒店停止经营后又转给了他,他现在再次转租给别人。
陈先生否认违约一说,“我们是在2010年6月份与东北王酒店签约,而肖先生、冯先生、莫先生的那份合约是在2010年4月与东北王酒店签的,与我们没有关系,属无效合同,该赔的我们赔,可是对方就是不愿意坐下来谈。”陈先生说,现在是最早的承租人(陈先生称是一家名为“海南广×”的公司)想收回房子,如今已将房子重新接收。
由于无法正常经营,一楼商铺向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龙华大队进行投诉,而执法人员称,他们只能看看这个脚手架的搭建是否有报备,其他的并不属他们的责任范围。鉴于目前的状况,一楼两间联塑管道专营店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来为自己讨个说法。
开发商:限期4天必须搬走
76岁老阿婆家被断水电
76岁的罗阿婆家从4月10日起就彻底没有了水电,带着两个塑料瓶子四处讨水,成了她每天的任务。起因是她住了18年的房子,要被开发商收回,而且开发商只给了她四天的时间搬走,否则就要掐断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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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复:海口:合同未到期 “四房东”断水断电赶走租户
御宅雪球2011-03-29 15:35:01 发表
据了解,罗阿婆曾经是海南金都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员工,并在1992年被公司允许入住由该公司开发的海口金都小区内的一栋老式四层小楼,一住就是18年。
4月4日,76岁的罗阿婆在楼道口看到一则通告,称她所住的海口金都小区的这栋小四楼已经被开发商海南金都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债务抵押,楼里住户必须在4月8日前搬离,4月9日起将掐断楼内水电。
据了解,楼中与罗阿婆有相同情况的还有4户人家。4月9日凌晨至今,整栋楼停电,4月10日早晨至今整栋楼停水。昨日,海南金都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助理李文称,公司确实已经破产,并拖欠某公司200多万。“公司是曾经答应一些员工入住这栋四层楼房,但这些员工很久前已经离开公司,而且现在公司欠债,拿房子做债务抵押,合情合理。”李文说,“4天时间让他们搬家我觉得足够了,过期不搬,那就只能面临断水电。”
昨日上午,海口的原东北王酒店(现牛金宾馆)楼下两家联塑管道经营店的租户打新闻热线反映:“我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房子出租年限为四年,现在刚一年房东竟然强行中止合同。
租户 四年合同刚过一年就想中止昨日上午9时40分,记者赶到位于海口海秀中路原东北王酒店(现牛金宾馆)前看到,一楼四个铺面中,除左侧第一个铺面(牛金宾馆大厅)在正常营业外,往右依次三个铺门前全部搭上了脚手架。
最右侧一家名为“日日鲜黄牛馆”的铺面已经关门停业,租户冯先生指着宾馆一楼中间两家专营联塑管道的铺面介绍:“这是我和朋友合伙开的店铺,上个月我们才接到牛金宾馆的通知,要我们在这个月初搬走,可我们的租赁合同还未到期,签了4年的合同刚满一年就要我们搬,会给我们造成重大损失。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两间专营联塑管道的铺面分别为两个商户,除了两个店铺门前搭了脚手架外,店铺前的停车场中间也架着一排竹架,还有些竹杆散放在停车场,而商铺里面黑乎乎一片,其中一家面宏建材商行内还点着蜡烛。
另一商铺的负责人莫先生告诉记者,过去这里整栋楼都是东北王酒店租下的,楼下的几个铺面是在2010年4月5日与东北王酒店转租的,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期是2010年4月5日到2014年4月5日,共4年。
一楼铺主之一的肖先生表示,双方合同未到期出租方就将铺面再次转让是严重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合理赔偿,“搬迁的话肯定对我们造成很大的损失,就免我们一个月的铺租和水电费,这点费用算什么?还停水停电强制我们搬迁,我们得讨个说法。
“四房东” 是“二房东”想收回房子对于一楼租户反映的问题,陈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已经是“四房东”了,事情与他关系并不大,是户主想收回房子。
“我们早就通知他们搬迁了,而且还给了他们一个月的时间作搬迁安排,并免收一个月的水电、铺租费用,也给他们重新找了铺面。
陈先生否认违约一说,“我们是在2010年6月份与东北王酒店签约,而肖先生、冯先生、莫先生的那份合约是在2010年4月与东北王酒店签的,与我们没有关系,属无效合同,该赔的我们赔,可是对方就是不愿意坐下来谈。
由于无法正常经营,一楼商铺向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龙华大队进行投诉,而执法人员称,他们只能看看这个脚手架的搭建是否有报备,其他的并不属他们的责任范围。
开发商:限期4天必须搬走76岁老阿婆家被断水电76岁的罗阿婆家从4月10日起就彻底没有了水电,带着两个塑料瓶子四处讨水,成了她每天的任务。
据了解,罗阿婆曾经是海南金都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员工,并在1992年被公司允许入住由该公司开发的海口金都小区内的一栋老式四层小楼,一住就是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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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海口:合同未到期 “四房东”断水断电赶走租户
御宅雪球2011-03-29 15:35:01 发表
4月4日,76岁的罗阿婆在楼道口看到一则通告,称她所住的海口金都小区的这栋小四楼已经被开发商海南金都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债务抵押,楼里住户必须在4月8日前搬离,4月9日起将掐断楼内水电。
据了解,楼中与罗阿婆有相同情况的还有4户人家。
李文拒绝与罗阿婆等住户协商此事,“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走法律途径,我们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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