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2009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晋组通字[2009]61号)精神,我市决定从今年9月份开始继续进行从优秀村(含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含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录用数量
1、考录范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在全市5个县(区)进行。
2、录用数量。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在编制限额内进行。全市拟录用26名乡镇公务员和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51名。
26名乡镇(街道)公务员具体职位为:平定县5名(大学生村干部占4名)、盂县6名(大学生村干部占5名)、郊区5名(大学生村干部占4名)、城区5名(大学生村干部占4名)、矿区5名(大学生村干部占4名);
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为:平定县5名(大学生村干部占4名)、盂县5名(大学生村干部占4名)、郊区5名(大学生村干部占4名)、城区5名(大学生村干部占4名)、矿区5名(大学生村干部占4名)。
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指标可以在本县(区)范围内有空缺编制的县(区)直单位或乡镇(街道)进行调剂。
3、本次考录的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
(一)报考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
1、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居委)会主任:
(1)连续任职3年以上(即2006年9月1日以前任职),如连续任职时间不满3年的,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居委)会主任时间与连续任村(居委)“两委委员”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5年。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社区)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市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任职满2年以上,经组织考核合格的。
(二)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1、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村委(居委)会班子成员:
(1)连续任职3年以上(即2006年9月1日以前任职)。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社区)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市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任职满2年以上,经组织考核合格的。
(三)不得报考人员:
1、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并在处分期内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录工作程序
(一)推荐报名(9月3日至9月5日)
报名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开发区人事劳动局负责,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动员和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报名。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报名条件报考任一职位。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所任职村及乡镇介绍信、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级(社区)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到所属县(区)委组织部或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报名,报名费100元。
2、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照5张。
3、报名时间:2009年9月3日至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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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泉市2009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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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lp10122011-03-30 22:43:51 发表
4、报名地点: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5、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组织报考人员统一填写《2009年山西省考录乡镇公务员报名表》或《2009年山西省考录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一式三份,并加注资格审查意见。
(二)资格审查(9月6日)
各县(区)委组织部、开发区人事劳动局负责对本县(区)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进行汇总和整理,并于9月7日上午将各县(区)报名情况汇报及《2009年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上报市委组织部招考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对各县(区)的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退还本人报名费。
(三)考试考核。
本次考录工作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实行全省统考, 2009年9月20日进行。
上午 9:00—11:30 《综合知识考试》;
下午15:00—17:30 《申论》。
本次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负责笔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发放以及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笔试的组织实施。报考人数与招录职位数比例一般要达到5:1时,方可进行笔试。
笔试的具体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人选由各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以县(区)为单位,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职位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
考核人选由各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以县(区)为单位,按照考核人数与招录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工作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本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
(四)体检
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人选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的标准和项目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和录用
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招考办公室。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且线索明确的,由市招考领导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经市招考领导组研究,取消录用资格。空出的职位,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考核公示。
(六)初任培训
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录用人员进行为期10天左右的初任培训。
四、任用方式和待遇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报省委组织部备案。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科员、职员待遇。本次考录属非面向社会进行的考录,应考人员不实行加分政策。
五、纪律要求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做到考录政策、录用职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的“五公开”,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做到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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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组织报考人员统一填写《2009年山西省考录乡镇公务员报名表》或《2009年山西省考录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一式三份,并加注资格审查意见。
(二)资格审查(9月6日)
各县(区)委组织部、开发区人事劳动局负责对本县(区)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进行汇总和整理,并于9月7日上午将各县(区)报名情况汇报及《2009年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上报市委组织部招考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对各县(区)的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退还本人报名费。
(三)考试考核。
本次考录工作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实行全省统考, 2009年9月20日进行。
上午 9:00—11:30 《综合知识考试》;
下午15:00—17:30 《申论》。
本次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负责笔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发放以及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笔试的组织实施。报考人数与招录职位数比例一般要达到5:1时,方可进行笔试。
笔试的具体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人选由各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以县(区)为单位,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职位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
考核人选由各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以县(区)为单位,按照考核人数与招录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工作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本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
(四)体检
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人选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的标准和项目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和录用
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招考办公室。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且线索明确的,由市招考领导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经市招考领导组研究,取消录用资格。空出的职位,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考核公示。
(六)初任培训
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录用人员进行为期10天左右的初任培训。
四、任用方式和待遇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报省委组织部备案。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科员、职员待遇。本次考录属非面向社会进行的考录,应考人员不实行加分政策。
五、纪律要求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做到考录政策、录用职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的“五公开”,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做到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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