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昨天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化规范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要求所有公开招聘都要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内部招聘、人情招聘、内定名单、依人画像、设置歧视性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今后我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政策性安置、涉密岗位等特殊情况外,都必须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计划(含招聘简章)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凡违反政策规定的,不予办理聘用等人事手续。在考试形式上,《通知》明确,公开招聘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考试内容必须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根据岗位要求合理设置考试内容,提高公开招聘工作的科学性,把适合的人才在需要的时候选聘到合适的岗位上。不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通知》要求,公开招聘要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要内容完整、简洁清晰,须在相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也可同时在其他网站和媒体向社会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信息一经发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此外,拟聘人员名单及其考试成绩与名次、招聘岗位,以及该人员与岗位招聘条件相对应的有关信息,都应予以公示。
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内部招聘、人情招聘、内定名单、依人画像、设置歧视性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加大查处力度。公开招聘工作将通过检查巡视、台账查询、舆论监督等形式强化监督,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错必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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