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将在5月1日实施,有关这个规定的评论已多如牛毛。
在该规定公布(请注意是公布,而非执行)后,制定该规定的政府部门通报去年底江西某开发商涉嫌哄抬楼价受处罚的事件。
这则新闻让人看得格外崩溃,读者还以为条例可以穿越回2010年底提前实施,原来当时有关部门是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规定,构成《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第(一)项“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规定的价格欺诈行为,以此对江西某开发商进行处罚。
话说回来,既然《价格法》如此“把炮”,为何又搞多一个《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呢?
不过《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第二条规定: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代理二手房的明码标价参照本规定执行。二手房也需要明码标价,可降不可涨吗?
目前二手房盘源价格也够乱的,网盘价尤其混乱。同一盘源在不同中介处有不同的标价,在同一中介公司的网站也可各有出入。
明明一套丽江花园两房单位,从照片上看屋内陈设完全一样,同一个中介行的经纪也可各自开出80万~90万元不等的价格。
至于中介门店的水牌价,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水牌价有两个功能,部分受欢迎的盘源会标上低价,吸引买家入内咨询,能让买家驻足多看几眼就见效了;部分盘源紧缺的单位则标上高价,吸引业主留意,无论业主是无心卖试试价或是有心卖来放盘,经纪都有收获。
由此来说,中介放出来的盘源售价只是广告价而已。至于业主的真实叫价或业主的保留价,则是业主与中介间的秘密。
若是精明的业主,这个报价应该只存在自己的心底,要知道中介是同时代理买卖双方的,你的秘密与底牌可能被中介出卖。
对于二手房买家来说,建议买家多关注阳光家缘网上的网签成交价,多比较几个中介的报价就心中有数了。
说回二手房买卖明码标价的事情,二手房业主售房各有所图,有的业主急售,可降四五十万元;有的业主“皇帝女不愁嫁”,吊起来卖。“漫天开价,落地还钱”,最终成交价都是买卖双方博弈的结果。
在市场经济中交易的双方,本身就应负起收集信息的义务,除非显失公平的交易,政府实在不宜介入两个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公民之间的买卖中去;就算是显失公平的交易,也是利益受损一方通过到法院起诉来主张权利,不关其他人的事。
《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为中介销售代理二手房戴上一道头箍,正如佛山要求开发商和中介企业审查买家是否符合限购令一样“搞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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