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经两年的研究,“广东低碳发展路线图”3月31日在广州举行的“广东省低碳路线图制定及政策研究”项目结题座谈会上首次揭开了面纱。在座专家学者关注的不仅仅是新鲜热辣的“碳”词汇,更看重已经初步排定的广东低碳发展政策建议时间表以及促进低碳发展的制度安排。
根据《广东省低碳发展路线图制定和促进政策研究》项目有关设想,明后年,广东有望推动业内热议已久的碳排放在省内自愿交易试运行,未来3到5年内实现省内碳排放交易正式运行,未来5到10年实现省际碳排放交易。此外,为更好地推动广东低碳发展,广东低碳发展路线图提出广东要成立省低碳科技产业发展基金以及成立首只低碳慈善基金会,寻求低碳产业企业股权投资机会,资助低碳能力建设和推广低碳消费。
行政政策 2020年大型企业执行碳披露计划
2011年2月,低碳发展写入了广东“十二五”规划纲要。而根据广东低碳发展工作有关实施方案,到2015年广东单位GDP碳减排强度将比2005年降低30%,2020年单位GDP碳减排强度将降低45%。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高级助理骆志刚表示,要实现如此目标,除了运用行政命令外,还必须结合经济政策、市场政策以及其他鼓励型政策,多管齐下,共同推动广东低碳发展。
在行政命令方面,2010年主要是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到2015年,重点耗能企业要纳入“十二五”减排目标,新建建筑物需经碳审计。到2010年,上市公司需采用碳会计新准则,大型企业要执行碳披露计划。
市场政策 碳税先行
“市场调整中主要运用税收杠杆,采用碳税来调节。”骆志刚认为,为应对新气候公约和规避发达国家碳关税,中国碳税征收具有紧迫性,起征的理想时机为2011年或“十二五”计划伊始之时。
征收对象为直接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的工业单位,计税依据为各单位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由于各种化石能源和电力等二次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固定,因此计算简洁便于税务人员操作。
将“碳减排”作为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引导企业改变观念,提升对碳资产和负债理念的认可度,争取国家相关部门的同意、在广东部门地区或行业试行新会计体系,将碳资产纳入财务报表体系,使其成为可交易的有价证券。尽快构建与低碳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碳金融制度,打造包括银行贷款、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等一系列金融工具组合而成的碳金融体系。
大力发展碳金融产品,将自愿碳减排交易与碳资产、碳排放抵押贷款,碳资产证券化结合起来,在广东打造华南碳资产衍生品交易中心。
建议国家批准广东省试点发行“碳债券”,面向全国筹集资金,投向低碳创业企业,支持广东低碳技术创新。
实现碳排放交易
对于人们热议已久的建立碳交易市场,广东低碳发展路线图也给出了时间表。
“广东省未来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改善民生和缓解区域发展不平衡的任务艰巨, 十二五 期间要完成国家下达的碳强度下降和节能目标任务面临巨大的压力和困难,付出的成本将进一步增加,按照传统行政手段来实现节能减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已经难以为继。”骆志刚说,为此,广东低碳发展路线图建议,在广东省尽快建立广东省内碳排放交易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广东省与外省开展跨区域性的碳交易合作系统。为广东省完成国家制定的任务提供另外一条低成本的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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