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村(资料、论坛)三期保障房。
深圳市近年来不断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
10月底前7.3万套保障房开建,年底竣工1万套;
安居房面向人才和“夹心层”,10年后可申请取得完全产权
晶报记者 温婷/文 温文锋/图
记者近日从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将完成新增安排筹建保障性住房6.2万套,其中安居型商品房3.5万套。10月30日前开工保障性住房7.3万套,其中安居型商品房9000套。12月31日前,竣工保障性住房1万套。安居型商品房的筹建,标志着我市保障房的受惠人群将覆盖人才和社会“夹心层”。
会议决定成立由市长许勤任总指挥的市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指挥部,要求各部门根据《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严格执行,全力抓落实。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使项目尽快开工,加快建设进度,争取今年有更多保障性住房竣工;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更多社会资源多渠道多形式筹建保障性住房,更快更好地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住房保障;要严格申请程序,加大对保障房申请中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安居房配建比例不低于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30%
安居型商品房,主要是面向人才和那些既买不起商品房、又够不上经济适用房条件的社会“夹心层”,即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和转让年限,主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筹建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根据会议原则通过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市规划国土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在住房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中,对全市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统筹,总量上将配建不低于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30%的安居型商品房,面向人才供应的安居型商品房占安居型商品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60%,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会议原则通过的《关于落实我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的实施方案》,今年我市将完成新增安排筹建保障性住房6.2万套,其中,新纳入保障性住房系统的“安居型商品房”将新增安排3.5万套,年内开工建设不少于9000套。
最高价不超过市场评估价70%
据了解,安居型商品房的价格比经济适用房高,但比商品住房价格低。《暂行办法》规定,除“定地价、竞房价”方式外,安居型商品房最高销售价格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部门、市规划国土部门综合考虑开发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和该宗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评估地价、基准地价等因素,按不超过其市场评估价70%的标准拟定,经市房屋委员会审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会议原则通过的《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覆盖了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和初中级人才,并制定了相应安居标准。人才安居将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物配置除了购买“安居型商品房”,还包括免租住房、产权赠与、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等形式,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等形式。
申请者不得有房或近5年不曾转让过自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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