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六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对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赵固能源)增资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本公司与焦煤集团于2010年4月15日签署对赵固能源《增资协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焦煤集团以所持有采矿权出资128000万元,本公司以现金出资54857万元。协议生效后50个工作日内,焦煤集团所持有的采矿权转移至赵固能源。
目前,采矿权转移手续尚在国土资源部履行审批程序。
一、本公司出资情况
按照本公司与焦煤集团双方签署的《增资协议》,本公司于2010年4月22日对赵固能源增资54857万元人民币。加上本公司收购原股东中国铝业所持赵固能源股权,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对赵固能源出资62417万元人民币,占赵固能源股权的30%。赵固能源已向本公司出具《股东出资证明书》。
二、工商变更情况
本公司做为赵固能源股东,近日已经河南省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赵固能源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赵固能源30%股权,焦煤集团持有70%股权。
三、本公司委派人员情况
按照《赵固能源章程》规定,赵固能源董事会成员七名,本公司委派两名;监事会成员三名,本公司委派一名;赵固能源副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由本公司委派人员担任。上述委派人员已经过赵固能源内部必要的批准程序,并于2010年5月7日就任。
四、关于采矿权转让和注册资本
(一)关于采矿权转让事项
焦煤集团所持有的赵固一矿采矿权转让给赵固能源事项尚在国土资源部履行审批程序。按照双方签署的增资协议,自本公司增资到位之日起,焦煤集团不再向赵固能源收取采矿权使用费。
(二)关于赵固能源的注册资本
赵固能源于2004年5月设立,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其中焦煤集团出资10500万元,占70%,中国铝业出资4500万元,占30%。
2005年6月双方对赵固能源进行第二次增资,其中焦煤集团增资7140万元,占70%,中国铝业增资3060万元,占30%。
2010年4月,双方签署增资协议对赵固能源进行第三次增资,其中焦煤集团以采矿权出资,本公司以现金出资。其中本公司的现金增资已出资到位。
赵固能源注册资本设定为8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焦煤集团56000万元,占70%,本公司24000万元,占30%。
待焦煤集团所持采矿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毕后履行第三次增资后的工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五、备查文件
(一)工商注册查询单
(二)股东出资证明书
有关本公司对赵固能源增资其他情况,请参阅刊登于2010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与本增资进展有关事项,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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