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许可[ 2011 ] 204 号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天津银行关于申请开办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的请示》(天银发[2010]142 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 核准你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二 、 你公司在开展此项业务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管理销售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1 ] 204 号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天津银行关于申请开办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的请示》(天银发[2010]142 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一 、 核准你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二 、 你公司在开展此项业务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管理销售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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