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发改委披露消息称,已下发紧急通知,将会同有关部门对2011年重点电煤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严格履行合同和合同兑现率低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发改委要求,相关企业要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
发改委在通知中要求,各产煤省区加大电煤产运需协调力度,不得分割市场、限制煤炭出省。煤炭产运需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价格和时间进行交易。同时,对涉煤收费进行清理,减轻煤企负担。
此次检查,将重点查处煤炭企业违反国家煤价调控政策、擅自提高价格的行为,通过降低煤质、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涨价的行为,以及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此外,发改委还将对重点省份开展涉煤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清查部分地区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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