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搜索引擎的老大,百度近来可谓霉运连连。这边,百度文库与作家出版商之间的侵权大战打得仍难解难分。那边,又有消息称,百度文库上近日又被发现,竟然有上海3600名居民的个人信息!侵犯著作权,兜售用户隐私,各方指责不绝于耳,百度一时陷入舆论的漩涡中。
百度文库版权之争“未完待续”
3月15日,包括韩寒、郭敬明、贾平凹在内的50位中国作家采取了联名维权行动,他们发布了《三一五中国作家讨百度书》,要求百度文库停止对自身的侵权行为,该事件成为今年“3·15”受关注程度最高,也持续最久的维权事件之一。
之后的两周里,百度从解释到发表致歉声明,并承诺在3月26日后三天内彻底删除百度文库内未获授权的作品。3月30日,百度文库在规定的时间里删除了绝大多数非授权文学作品,同日,百度文库中又上马了“百度文库合作平台”,通过付费分成、广告分成两种模式为版权方提供收益。这个平台的上线似乎让从3月15日开始的出版业、作家与百度文库的版权纠纷告一段落,然而维权作家们仍质疑此举为百度缓兵之计,参与维权的作家之一沈浩波就表示“没有理由高兴得太早”,因为百度至今尚未涉及“改变现有侵权盗版模式”这一核心话题,而且一部分作家的书籍仍然处在财经、心理专业文档中,尚存在侵权问题。这场版权纠纷仍是“未完待续”。
事实上,这不是百度文库第一次陷入侵权纠纷。百度文库从2009年12月正式成立以来就一直被指责“侵权”,网友只要注册成为用户之后,便能够上传或下载各类文字资料,其中大多数文学作品没有取得授权。
3600名业主信息被贴上百度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近日,百度文库上竟然又出现了上海3600名居民的个人信息!这是一段描述极其详细的“业主联络表”,业主姓名、家庭地址和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一应俱全。据悉,这样的“信息表”被一名ZZ6394141的网友张贴在“百度文档”,涉及上海淮海世纪花苑、黄金豪园、菊园等14个知名小区。经过随机拨通电话的调查,多数业主确认了遭公布的信息的真实性。据统计,这份名单上的信息准确率在70%左右,不少业主表示,之所以有的个人信息不符合,原因只是在于房子之前曾发生过交易。
更加可怕的是,网友无需注册成为百度会员,就可以直接下载Excel格式的文件,从而获取信息文件。为此,很多业主已经遭到了各类投资、房屋中介的咨询和电话推销的骚扰。更有业主担心信息若流到了不法分子手里,家中会有被诈骗和偷窃危险。
对此,人们不约而同地又将矛头对准了百度,有业主认为,百度文库作为一个知名搜索引擎,应该对上传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对于一些涉及民众隐私的内容应该屏蔽掉,而不是纵容此类上传者。他们认为,无论如何,百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网站即网络服务提供者享有避风港特权,如果其履行了“通知-删除”的义务后就可免责。但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就要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认为,“这里产生了一个法律争议,如果有人上传了这些姓名住址电话信息,作为网站管理方是否属于知道或应当知道?是否应主动删除?还是可以接到通知后再删除?”吴冬表示,这情况和最近50位作家控告百度文库属同一性质。
遏制互联网侵权长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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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深陷侵权漩涡 遏制互联网乱象长路漫漫
2 回复:百度深陷侵权漩涡 遏制互联网乱象长路漫漫
lezhixianxl2011-04-07 17:41:11 发表
网络时代,是一个倡导知识共享和开放的时代,百度问题也是互联网时代资源分享类网站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尽管中国互联网发展的步伐一日日加快,网民数量也与日俱增,但侵权问题依然层出不穷。法律规范的缺失,监管的不到位,以及互联网诚信体系的不健全都是重要原因。将小区业主的姓名、电话、住址上传到网上,显然涉嫌侵犯公民和他人的隐私权。我国在2009年修订了刑法,增加了二百五十三条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两项新罪,但遗憾的是,却没有相应的民事法律或行政法律的修订或增加这方面的规定,这种法律救济的模式显然有问题。
从现行法律来看,“避风港原则”也存在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缺陷,由此,导致了侵权纠纷争议很大。
适用“避风港原则”的关键是被告有否“明知,应知”。百度文库屡屡卷入的侵权诉讼,原告认为,明知这种经营模式有风险还做,即属于“明知”。百度则认为,所谓“明知”,是要明知具体的作品有否侵权。法律条例上的争议在维权的交锋中暴露无遗。
与此同时,侵权事件的屡屡发生也与网友长期养成的免费心态以及网民的法律意识不强有关。尽管业界对百度文库的讨伐义愤填膺,但不少网友还是非常支持“百度文库”等“免费”的互联网资源。从下载图书的网页的留言上也可以看到,网民在下载内容时大多欢欣鼓舞,赞扬上传者的“功德无量”,鲜有人提及“盗版”,至于“版权”问题,更是提之甚少。而从“3600名业主住址和电话被贴上百度”事件来看,传播者似乎还并未意识到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并未意识到该行为的严重影响和后果。
从上述事件来看,解决互联网侵权问题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眼下有必要抓住这个典型事件来一次追根寻源,进行一次全民法律知识的普及。同时,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也亟待完善,相应法律法规的也应尽快出台。如果不从根本解决问题,最终的结局肯定是“东方不亮西方亮”,侵权现象即便不在百度出现,也会在互联网某个其他角落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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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行法律来看,“避风港原则”也存在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缺陷,由此,导致了侵权纠纷争议很大。
适用“避风港原则”的关键是被告有否“明知,应知”。百度文库屡屡卷入的侵权诉讼,原告认为,明知这种经营模式有风险还做,即属于“明知”。百度则认为,所谓“明知”,是要明知具体的作品有否侵权。法律条例上的争议在维权的交锋中暴露无遗。
与此同时,侵权事件的屡屡发生也与网友长期养成的免费心态以及网民的法律意识不强有关。尽管业界对百度文库的讨伐义愤填膺,但不少网友还是非常支持“百度文库”等“免费”的互联网资源。从下载图书的网页的留言上也可以看到,网民在下载内容时大多欢欣鼓舞,赞扬上传者的“功德无量”,鲜有人提及“盗版”,至于“版权”问题,更是提之甚少。而从“3600名业主住址和电话被贴上百度”事件来看,传播者似乎还并未意识到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并未意识到该行为的严重影响和后果。
从上述事件来看,解决互联网侵权问题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眼下有必要抓住这个典型事件来一次追根寻源,进行一次全民法律知识的普及。同时,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也亟待完善,相应法律法规的也应尽快出台。如果不从根本解决问题,最终的结局肯定是“东方不亮西方亮”,侵权现象即便不在百度出现,也会在互联网某个其他角落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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