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深沪证券交易所联合主办的“新股估值定价研讨会”将在深圳举办。此次研讨会将总结上一阶段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成果,同时就当前新股估值定价存在的问题做进一步探讨,并为下一步推进改革指明方向。
从当前数据以及市场参与各方反映来看,经过2009年、2010年两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新股估值定价日渐合理,机构参与的理性正在逐步增强。其中极为重要的表现就是,新股发行“三高”现象逐渐减少,新股不败的“神话”已成为过去。
最新数据统计显示,3月上市的31只新股中,有8只首日即破发。中小板、创业板新股表现低迷,中小板首日平均升幅只有10%左右,相比2月份降低了66%;创业板也频频破发,首日平均涨幅只有9%,较2月份降低46%。
与此同时,3月新股发行市盈率继续下降。数据显示,3月份31只新股的平均发行市盈率为54.55倍,较2月份降低了8.66%,其中主板的降幅最大,达14.84%;中小板降幅为6%。2月份平均发行市盈率大幅下降的创业板3月继续回落,环比降幅接近5%。
毫无疑问,市盈率下降、破发现象时有发生,是前一阶段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2010年11月1日正式启动的第二阶段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从四大方面向纵深推进,其核心是强化新股发行询价责任,引导相关机构合理定价。从实际情况来看,网下配售实行摇号、主承销商自主推荐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配售、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须披露询价机构报价情况等措施的实施,使得机构打新更为谨慎。近期新股发行市盈率明显降低,市场定价有明显的回归迹象,可见两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确发挥了作用,达到了预期目标。
正如著名经济学家、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博客)(微博)所言:破发是改革的重大成果。不破发,就是说发新股永远可以发出去。“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以来,投资者的辨别能力日益增强,市场也体现出很强的选择性。”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如此强调。申银万国长期研究新股的分析师林瑾也观察到,“机构现在申购新股比以前谨慎得多了。机构申购新股时更加注重基本面和估值情况,所有新股都打的机构越来越少。”
不难预见,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机制会将更为完善,改革的效果也将更为明显。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认识到,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仍处于“新兴加转轨”的发展阶段,发行审核监管体系也仍存在不尽完善的地方,新股估值定价机制也还有待改进。例如询价机构的行为操守、专业能力、估值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承销商为发行人考虑多,为投资者考虑少”的问题依然存在,反映出目前在制度层面上仍需强化承销商、询价机构的责任意识,使其责任明确,归位尽责。
正如朱从玖在今年两会期间所言,新股发行制度肯定要不断调整,但要分步推出、逐步完善。以此来看,下一步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其核心仍是理顺新股的估值与定价机制,使市场参与各方归位尽责。具体而言,就是要考虑如何强化机构的约束机制,提升定价的合理性,让承销商既关注发行人的利益也关注投资者的利益,从而使新股定价更趋合理。
就在两天前,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在发审过程建立问核机制,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这表明证监会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上孜孜以求,并不断取得新进展。相信今天的研讨会能汇集各方智慧,为下一步新股定价机制改革厘清方向,助推新股发行市场化之路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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