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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上证新兴产业ETF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 诺安上证新兴产业ETF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babywode2011-04-08 19:49:22 发表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4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诺安上证新兴产业ETF联接


基金主代码
3200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4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40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1年3月2日起至2011年3月29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1年3月31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
13625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
1,314,335,687.9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95,814.11


募集份额
有效认购份额
1,314,335,687.99


利息结转的份额
95,814.11


合计
1,314,440,502.1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符合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1年4月7日








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或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3026888或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开放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4月8日§1 公告基本信息基金名称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诺安上证新兴产业ETF联接基金主代码32001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4月7日基金管理人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2 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40号基金募集期间自2011年
回复该发言
2 回复:诺安上证新兴产业ETF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babywode2011-04-08 19:49:22 发表
3月2日起至2011年3月29日止验资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1年3月31日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13625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1,314,335,687.99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95,814.11募集份额有效认购份额1,314,335,687.99利息结转的份额95,814.11合计1,314,440,502.10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符合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1年4月7日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或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3026888或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开放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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