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攀峰
刚过清明,东北正是农民春耕备耕的时节,可在辽宁建昌县,很多农民却被告知不得在自家田里翻地、播种,政府甚至出动大型机械,在田里犁出来一道道深沟,强行要求种葡萄。(4月7日《中国广播网》)
引进大型企业投资项目,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本是一件好事,可为什么老百姓却不买账呢?农民也是“经济人”,若种葡萄合算,何劳强制?除了当地干旱气候不适合耗水量大的葡萄生产,农民还算了一笔账:扣除投资成本,四五年内这葡萄根本不出钱,而且耽误了外出打工挣钱。总之在老百姓的心里账本上,栽葡萄就是不如种玉米。
那强制种葡萄的源动力何在呢?有人指出,这个10亿元的投资项目能助推政府强制粮食改种的关键就在于葡萄酒项目能产生税收,促进GDP更快增长。而这就是“地方政府公司化”现象的鲜活注脚,即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一些基层政府为了特定利益需求,利用或滥用公权力的强制性,追求“私利”最大化。此种模式下的政府,往往非但不是“利为民所谋”,甚至更悦于、习惯于将百姓利益当做唐僧肉,见机就啃上几口。
发展经济作物种植,促进以工带农的产业化经营,其前提必须是一切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如果地方政府对当地的生产实际缺乏深入调研,不能替农民算一笔经济账,而任凭长官意志拍脑袋决定,如此,只能说明地方政府得了“红眼病”。
但如果了解当地的农业生产和农民意愿,而又无视农民实际利益和土地经营权,强制栽种,事情的性质就如前述“地方政府公司化”,——违背农民意志的背后,或许更多的是权钱交易的猫腻和以农民利益换政府私利的腐败。
其实,再深究建昌县这个项目,还有着更令人折服的地方。建昌县是辽宁被纳入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的产量大县之一,更是辽宁“小杂粮基地”,其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可见一斑。而我在建昌县农村经济局2010年发布的《建昌县农业“十二五”规划建设六大农业生产基地》文件中看到,为稳定粮食生产面积,主攻单产,提高总产,政府要重点在汤神庙、王宝营子等乡镇建设玉米高产区。而如果汤神庙镇的玉米产区变成葡萄园,粮食增产又如何实现?“十二五”规划难不成是为了葡萄酒项目上马而做的马甲?
一边是中央不断叫紧的粮食安全问题,粮食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是治国安邦头等大事;而一边是个别地方政府还觊觎GDP的高增长,无视农民意愿,违背大政方略,用手中的权力谋划着自己的春秋大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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