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召开的“新股估值定价研讨会”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领导均表示,我国新股发行审核体制和新股估值定价机制日益完善,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新股定价仍面临巨大的挑战。
避免询价机构随意出价
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张育军表示,在提高新股定价的有效性方面,询价机构要避免随意出价。
他表示,在提高新股定价的有效性方面,最主要的是要做两项工作。首先,市场参与各方,要全方位地提高对于市场估值的专业水准和人员的素质。在自我保护的意识上和风险保护意识上,有很多需要改进,很多假设过于草率,风险的分析没有针对性。
其次,作为市场参与各方,有必要建立一个利益冲突的规避机制。比如,保荐人没有利益规避机制。他认为,无论是中介机构、参与各方,特别是投行队伍、保荐人队伍,利益规避机制的建立、完善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公平的新股估值定价环境
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则表示,完善新股发行体制要建立公平的新股估值的定价环境。
陈东征认为,建立公平的估值定价环境,让市场各方参与者公正参与博弈,是形成合理发行价格的前提条件。当前首要的工作还是要切断新股发行过程中的利益链条,防止潜在利益的冲突,影响到新股股价定价的公平性。
此外,还要强化新股估值定价的市场化约束。一要增加估值定价的透明度,强化对询价对象报价情况的市场监督;二要建立奖优罚劣的监管机制,淘汰报价质量较差的询价对象,提高询价对象整体报价能力;三要进一步完善定价机制,提高中小投资者在估值定价过程中的话语权;强调市场化约束,有进有退、有进有出。
对于保荐机构而言,陈东征认为,保荐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强化保荐业务的内核风险管理,防止出现PE腐败等问题,加强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揭示发行人的风险,不断提高估值和定价的能力,逐步树立良好的市场环境。
新股定价面临三重挑战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表示,自从保荐制和询价制实施以来,证监会逐步减少管制,市场化程度在提升,发行审核工作透明度也不断提升,市场约束机制得到强化,但新股定价面临的挑战仍然十分巨大。
朱从玖说,第一,我国资本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从监管机构、中介机构到投资者等市场参与主体都是在实践中逐步积累经验,各方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存在分歧,统一认识还需要一定时间。
第二,我国资本市场是一个转轨市场,要完全转变计划经济的思维、行为模式,实现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巨大跨越并不容易,挑战巨大。
第三,资本市场本身存在天然不足,信息不对称、中介机构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都会存于市场发展过程当中,这也使新股发行定价存在一定的困难。
为此,朱从玖要求保荐机构、询价对象等中介机构采取审慎态度,在参与新股估值定价时做到勤勉尽责和诚实守信,减少三重挑战给新股定价合理化带来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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