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三年准备的《基金法》修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朱少平介绍,目前《基金法》修改的内容已经得到大家的基本认可,但有几个重大问题还存在不同意见。关于私募监管,他提到了未来的几个方向。
他认为,私募基金涉及三个方面,第一怎么管钱的问题,第二基金的投向,第三基金的组织形式。关于钱的来源,目前已有法律明确规定由哪几个部门负责,该怎么管。“我觉得未来《基金法》最核心的是对私募怎么募集资金做出规定。”朱少平说。
朱少平介绍,未来将对私募基金的销售及评价做出详细规范。目前有很多关于基金的评价,涉及到对基金运作效果、绩效或管理水平。另一方面,目前基金销售难度很大,基金管理公司有意见,销售者也有意见,投资者同样有意见。“这些内容我们原来涉及的很少。”朱少平说。
朱少平还介绍,对于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问题,未来可能将规定,基金公司买入的股票员工不能买入,确保不产生利益冲突的前提下,允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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