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4月12日报道近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了解到,2010年3月份交警局开展"大刑侦"以来,侦查大队捣毁四个"撞车帮"敲诈勒索团伙,查获、接收盗抢嫌疑机动车27辆。
据了解,为确实提高防范、发现、打击"撞车帮"敲诈勒索案件,侦查大队紧紧依靠"科技强警"理念,在交通事故处理系统的平台上新开发了"涉车案件自动预警分析系统",大大提高了侦查人员发现、研判、打击"撞车帮"敲诈勒索案件的能力。
"被撞车切勿私了"
"被撞车,千万不能私了,这是’撞车帮’最想要的结果。"接受记者采访时,侦查大队民警告诉记者说,很多车主面对被撞车怕耽误时间,不报警,担心被报复,私了处理"事故",因此使得"撞车帮"屡屡得手。
记者了解,2010年7月,侦查大队建立了被撞车预警系统,利用该系统,成功发现以李某、王某为成员的"撞车帮"团伙,该团伙经常驾车在国道、快速干道寻找作案目标,遇有变道、转弯、掉头等小车就故意冲撞制造交通事故。
李某、王某在制造交通事故后,随即自称赶时间,然后通过言语、轻微的身体接触来威胁、恐吓受害人拿出现金"私了",数额从500元到4000元不等。一旦得逞,作案人马上逃离现场。侦查大队在掌握这一情况后,联合派出所在该团伙经常作案的地方加强了巡逻。2010年7月下旬,两名作案人员在对一名惠州的事主进行敲诈勒索时,被伏击民警当场抓获。
办案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有以下情形,则要提高警惕:一、多选择受害人变道、转弯、掉头等时机制造碰撞交通事故。二、作案人一般两人以上,且全是男性。三、作案人在制造碰撞事故后,作案车上的所有人都会下车来找受害人理论,都显得很积极、"老练"、说话凶狠。四、作案人一般会以"赶时间"、"报警很麻烦"、"报保险很麻烦"等理由,要求受害人给现金"私了",在要求"私了"时,有威胁、恐吓的言行。事实上,作案车辆大多有其它旧碰撞痕迹。
如果事故中遇到以上情况,则要选择迅速拨打110报警,并在警察到场后向警察及时反映事故中的反常情况,多数"撞车帮"成员在事主报警后会放弃威胁、恐吓并迅速离开现场。
撞车100余宗终于落入法网
2010年5月23日13时05分,坪山交警接到报警称在新区深汕路电子城路段发生一起粤B31 小车撞伤行人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庄惠干立即赶往现场。庄惠干在维护好现场后,与伤者(李)同行的自称是其朋友的3人说李某的脚被撞伤要求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庄惠干在简单了解情况后即同意先将伤者送往医院检查,同时要求双方当事人于次日到坪山交警大队事故组处理该事故。
24日14时20分,双方当事人在坪山大队事故组处理该事故过程中,粤B31 号车主的一名同伴发现伤者李某的同伴中有一人酷似在宝安一宗类似交通事故中的嫌疑人,并立即将情况报告了事故处理民警庄惠干。
庄惠干敏锐地感觉到事情不简单,当即暗示其他事故组民警和协管员将伤者李某及其同伙控制,同时对李某及其同伙王某、周某的情况进行查询。经查询,交通事故处理系统发现仅李某一人就有11宗交通事故记录,其中近三个月在坪山辖区就有3宗涉及金额近万元的交通事故,其同伙王某也显示有10余宗交通事故记录。
经过警方缜密调查,该作案团伙在市内多次以此类手法作案百宗以上,牵扯地域较广、涉案人员较多、社会危害很大。为此,交警队迅速成立了以侦查大队警力为主的打击"5·23"系列敲诈勒索案件专案组,成功查实该团伙涉嫌以交通肇事为由的多起敲诈勒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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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新系统:让"撞车帮"被绳之以法
2 回复:事故处理新系统:让"撞车帮"被绳之以法
月缺心2011-04-13 02:35:02 发表
24日18时30分,坪山交警公安等相关人员一起对案情进行了研讨、分析,并成立联合专案组,下设审讯组、内勤组、保障组,连夜对嫌疑人进行了突审。突审之初,嫌疑人矢口否认自己利用交通肇事进行敲诈勒索。面对狡猾的疑犯,联合专案组充分运用了心理战和耐力战。25日凌晨0时20分左右,经过5个多小时的心理攻势,嫌疑人李某、周某等终于交代:该团伙以张某为首,共5人,通常采用铁锤敲碎"受害人"(即其成员)脚趾,并通过制造"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为由进行敲诈勒索。其团伙平均每天作案1~2宗。据初步统计,今年以来该团伙涉及金额超过2000元的案件超过100宗。
骑自行车竟也被"撞车帮"盯上
不久前,龙岗坪山新区发生1起以制造碰撞自行车交通事故为由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接到指令后,侦查大队刁广东大队长、陈汝钊副大队长立即带领民警赶往事故现场,联合坪山大队民警迅速展开侦破工作。
经过30多小时的连续奋战,侦破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办案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跃和王某海抓获,并予以刑事拘留。
在初步调查中警方发现,该案嫌疑人张某等6人,以制造交通事故为由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有10余起,涉案金额从2000元至20000元不等,作案地点涉及深圳、惠州、东莞、中山等地,从2006年至今一直从事撞车敲诈等犯罪活动。
为确保该案侦破工作的顺利进行,交警队迅速成立了以马增雄副支队长和刑警支队张高贤副支队长为组长的"7·21"系列敲诈勒索案件专案组,确立了交警与刑警的捆绑作业机制,并制定了工作方案。专案组在侦查大队设立"7·21"系列敲诈勒索专案工作办公室,由陈汝钊副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刑警派驻组符光中队长、侦查大队各中队中队长、政秘处法制科王苑芳科长,以及龙岗、坪山等大队主管事故的副大队长为成员,负责行动的组织落实、联系沟通、信息收集上报等具体工作。此外,侦查大队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设立了追捕组、取证组、审讯组、法制保障组、技术鉴定组、综合材料组和宣传报道组等7个工作组,各组按照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侦查大队办案人员为侦破该案,首先组织对犯罪嫌疑人审讯。在审讯初期,犯罪嫌疑人不愿意交代事实。针对犯罪嫌疑人年纪较小、涉世不深这一特点,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感化。经过6小时的审讯,犯罪嫌疑人终于交代了该案的犯罪情况。随后几天,侦查人员展开对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工作。8月上旬正是暴雨天气频繁的时候,办案人员为争取办案时间,多次冒雨前往东莞、惠州寻找案件线索。经过不懈努力,办案人员将受害人成功找到,并取得了证明犯罪的足够证据。
在"7·21"系列敲诈勒索案的侦办过程中,坪山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李飞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发现"撞车帮",并将嫌疑人带回大队;叶汉华中队长接到报告后,快速了解情况,并带领民警控制住嫌疑人,为有效打击"撞车帮"犯罪提供了可靠线索。采访中,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工作热情高涨,表示将全力以赴,继续严厉打击"撞车帮"犯罪,净化交通环境,为维护我市良好的交通秩序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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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竟也被"撞车帮"盯上
不久前,龙岗坪山新区发生1起以制造碰撞自行车交通事故为由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接到指令后,侦查大队刁广东大队长、陈汝钊副大队长立即带领民警赶往事故现场,联合坪山大队民警迅速展开侦破工作。
经过30多小时的连续奋战,侦破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办案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跃和王某海抓获,并予以刑事拘留。
在初步调查中警方发现,该案嫌疑人张某等6人,以制造交通事故为由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有10余起,涉案金额从2000元至20000元不等,作案地点涉及深圳、惠州、东莞、中山等地,从2006年至今一直从事撞车敲诈等犯罪活动。
为确保该案侦破工作的顺利进行,交警队迅速成立了以马增雄副支队长和刑警支队张高贤副支队长为组长的"7·21"系列敲诈勒索案件专案组,确立了交警与刑警的捆绑作业机制,并制定了工作方案。专案组在侦查大队设立"7·21"系列敲诈勒索专案工作办公室,由陈汝钊副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刑警派驻组符光中队长、侦查大队各中队中队长、政秘处法制科王苑芳科长,以及龙岗、坪山等大队主管事故的副大队长为成员,负责行动的组织落实、联系沟通、信息收集上报等具体工作。此外,侦查大队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设立了追捕组、取证组、审讯组、法制保障组、技术鉴定组、综合材料组和宣传报道组等7个工作组,各组按照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侦查大队办案人员为侦破该案,首先组织对犯罪嫌疑人审讯。在审讯初期,犯罪嫌疑人不愿意交代事实。针对犯罪嫌疑人年纪较小、涉世不深这一特点,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感化。经过6小时的审讯,犯罪嫌疑人终于交代了该案的犯罪情况。随后几天,侦查人员展开对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工作。8月上旬正是暴雨天气频繁的时候,办案人员为争取办案时间,多次冒雨前往东莞、惠州寻找案件线索。经过不懈努力,办案人员将受害人成功找到,并取得了证明犯罪的足够证据。
在"7·21"系列敲诈勒索案的侦办过程中,坪山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李飞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发现"撞车帮",并将嫌疑人带回大队;叶汉华中队长接到报告后,快速了解情况,并带领民警控制住嫌疑人,为有效打击"撞车帮"犯罪提供了可靠线索。采访中,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工作热情高涨,表示将全力以赴,继续严厉打击"撞车帮"犯罪,净化交通环境,为维护我市良好的交通秩序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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