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欲强闯现场的周耀权被现场法警制服。

工作人员将屋里的老人抬离现场。

屋里的物品被搬空后,房屋被强制拆除。
周氏兄弟携带妻子儿女及七旬老母共7人,挤在仅44平方米的自建房内,却拒绝搬迁到宝岗大道及江南西路两套总面积111平方米的电梯房,也不要额外的20万元现金补偿。
昨日上午,海珠法院执行局派出59名执行人员和法警,对海珠区龙南七巷周家拒迁“钉子户”予以强制拆除。昨日下午5时许,周氏兄弟与开发商达成和解协议,开发商主动让步,具体和解条款双方均不愿列明于协议上。
屋主拒拆迁
钉死大门欲引爆煤气瓶
据介绍,被执行的海珠区龙南七巷8号建于建国初期,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已过所有权使用期,合法建筑面积仅44.2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为周某华、周某权兄弟及其70多岁的母亲潘某。
据了解,2006年2月28日,广州市政府以公开竞价方式,将海珠区龙田直街地段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广州市中惠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中惠公司)。后经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裁决,周氏兄弟腾空该房后,可迁往荔湾区明心路某房(建筑面积55.88平方米)。
2009年11月19日,中惠公司申请执行拆迁裁决书。海珠法院认为,裁定书所确定的补偿安置方案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遂于2010年1月19日立案执行。
立案执行后,海珠法院依法向周氏兄弟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发出执行公告,要求其在2010年6月29日迁出并腾空房屋。但周氏兄弟未自动履行义务,而且产生严重的抵触情绪,曾多次到市中院、海珠区信访局等有关部门上访。
相关执行人员告诉记者,2010年6月29日执行人员到场视察时,周氏兄弟召集了七八人坐在房屋二楼,拉起横幅,还用木板将大门钉死。有人抱着煤气瓶探出阳台,欲点燃火机引爆煤气瓶。
开发商让步
拆一补二再给20万现金
由于周氏兄弟比较偏激,海珠法院先后组织了十多次协商,对其释法明理。考虑到周氏兄弟三代7人挤在残破的危房内,即便搬迁到裁决书上荔湾区明心路的房屋也无法改善生活,法院建议中惠公司适当调整拆迁安置方案。
此后,中惠公司提供了5套补偿方案,但周氏兄弟都予以拒绝。经过法院再次努力,中惠公司最终同意提供海珠区宝钢路房屋一套(面积约58平方米)、海珠区江南西路房屋一套(面积约63平方米)用于拆迁房屋的补偿,另额外提供现金补偿20万元。
但周氏兄弟仍以补偿标准过低为由,拒绝履行义务,并扬言要对抗到底。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依法对周氏兄弟等人予以强制搬迁。
传唤周氏兄弟
谈判失败马上强拆
昨日上午8时许,海珠法院出动全体执行人员并调用部分法警以及一半的法院车辆到现场强制执行及戒备。考虑到周氏兄弟此前的极端表现,执行法官实施“调虎离山计”,于执行当天将周氏兄弟传唤到执行局。若谈判失败,事先部署在现场的执行人员接到命令后,即开始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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