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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10年又现身 男子携复婚妻状告小三讨房产

1 消失10年又现身 男子携复婚妻状告小三讨房产
yao62369322011-04-18 17:33:41 发表
已婚商人贾康在外找小三,并在沪为其购买了一套房子。然而好不容易与发妻离了婚并与情人“结婚”之后,贾康却不告而别。更令人惊讶的是,10年后贾康居然联手已复婚的妻子向曾经的情人讨房产。昨天,青浦法院开庭审理这起错综复杂的房产纠纷,法庭上,情人陈红拿出了“结婚证”以证明自己的合法地位,但被贾康的律师斥为假证。
与情人生下一女三人住进青浦新房
现年48岁的福建男子贾康早年与妻子李洁结婚,不久育有一子。贾康1995年到陕西安康做生意时,邂逅了饭店女服务员陈红。尽管两人年龄相差10岁,但他们还是很快陷入婚外情,并开始同居生活。1996年,就在陈红怀孕期间,妻子李洁又为贾康诞下一女。
次年1月,陈红也生下一个女儿,随后和贾康一起来沪。几个月后,贾康在青浦赵巷镇买下一处90平方米的集资房(无产权证)作为爱巢,一“家三口”欢天喜地(资料、论坛)地住了进去。
1998年,李洁得知丈夫有外遇,一年之后两人离婚。同年,贾康与陈红“结婚”。但仅过了一年,贾康便一走了之,下落不明。直到去年,消失了10年的贾康突然出现在陈红面前,不过此时贾康已在福建老家与李洁复婚,夫妻两人这次是为讨房而来。他们将陈红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当初购买的集资房所有权。
男方律师称小三所持结婚证为假
昨天的庭审中贾康夫妇并未现身,只有陈红红着眼眶坐在被告席上。她拿出了当初和贾康办理的结婚证以及女儿的出生证,证明两人买房时已经结婚。“他(贾康)走到哪里都和别人说我是他妻子。”陈红认为这房子应该是夫妻共有财产。
贾康的律师则表示,陈红出具的那张“结婚证”是伪造的,是陈红在一张盖好章的空白结婚证上自己填写的。而位于青浦赵巷的房屋完全是贾康一人出资购买,主要用于投资,只是由于他和陈红“关系较好”,所以让陈红“顺便”在此居住。为此,律师出具了4份贾康在购房前从银行取款总计18万元的凭条。律师称,当初贾康考虑到陈红没有固定工作,还在房屋楼下租了一个8平方米的店铺让陈红做小生意。
至于为什么一定要讨回这套房产,贾康的律师道出原委:2008年贾康和李洁复婚后一起经商,但由于生意不景气,两人欠下了30万元的银行贷款。如今这套房屋价值40余万元,足够两人还贷。雪上加霜的是,李洁还患上了乳腺癌,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之所以隐忍10年后才将陈红告上法庭,是考虑到陈红的孩子未成年,不能居无定所。
陈红的代理人认为,这套房屋目前是陈红母女全部的生活依靠,“这一切罪孽都是这个男人一手造成的,我看他就是缺德!”代理人忍不住指责说。
记者了解到,贾康与陈红“结婚证”是真是假,法院将委托专门机构予以鉴定。此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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