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8日电 中新网财经频道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指出,税务部门重点加强了高收入者财产性所得项目征管,同时已切实加强高收入者日常税源监控,积极推进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人数逐年增加。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当记者问及“近年来税务机关在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方面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有何成效?”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税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一直致力于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2010年税务总局专门下发文件从多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各地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重点加强高收入者财产性所得项目征管。经国务院批准,从2010年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体现了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同时,制定完善了股权转让所得、房屋转让所得、拍卖所得等高收入者财产性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措施,带动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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