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宗地统一编码试点工作部署研讨会上提出,将为全国每一块土地设唯一的“身份证”编号。目前,试点工作已在天津、辽宁、上海、四川、广西、海南、宁夏及深圳市展开。
按照国土部的制度安排,各试点区将于2011年5月底前完成对宗地编码规则的试验工作,提交试验结果报告,8月底前完成以宗地统一编码,正式开始推进土地统一登记等方面工作,此举不但是我国土地管理史上开天辟地的一件大事,而且也能切实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这意味着,今后全国的每一块土将拥有自己的“身份证”,并拥有唯一的“身份证号”。这项公共政策最大特点在于,能实现全程监督。土地监管人员坐在办公室里,通过土地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就可以轻松地知道和了解,每块土地是如何利用的,譬如,住宅土地是否被恶意捂地?又如,农用地是否被开发用作商业项目?可以预见的是,国土部门也能就此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罚,对保证我国农业用地,尤其是保障18亿亩耕地红线将起到重大作用。
然而,笔者觉得,要想让推行土地“身份证”这项制度,变得货真价实,不再流于形式,必须具备两个无法绕过的前提条件。首先要保证土地编码信息“不注水”,实打实。按照现行制度设计,无论是土地使用数据的采集,还是管理系统录入,都由各地政府来完成。倘若地方政府为规避惩罚,有意躲避土地违法“现原形”,很可能在数据采集和录入上做手脚,这就要求,国家层面在土地编码原始数据编制上,要加强监管力度,惟有“不注水”的信息和数据,才能做到土地编码的公正与公平。
更为重要的是,遇到土地违法,要严厉处罚,绝不能姑息迁就。实际上,在土地管理上,我们从来就不缺制度,而缺乏的是执行力。从2000年3月起,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就联合公布了《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首次对土地违法官员,进行了问责制度设计;200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增加相应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量纪标准的规定;2008年6月,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修订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紧接着,2009年,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适用〈违法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三条有关问题的通知》,就违反土地管理规定问责行为,做出更具明确的处理办法。
但近十年过去了,土地问责总是“高声喊,低声问”,根本没有实质性动作跟进。记得全国政协常委李雅芳在召开的全国政协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指出:2001年至2007年间,土地违法只有1%的党政纪查处风险,0.1%的刑事责任追究风险;国土资源部的一位高官也曾透露,1998年至今,县级以上的干部是因为违规违法出让土地而被处理的可谓凤毛麟角。
因此,我觉得,要想让土地“身份证”,顺利推行下去,一方面要强化原始数据的监管,与此同时,要加大问责力度。除认真执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还要对土地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坚决予以刑法问责,以改变土地执法中“以罚代刑”、“以纪代刑”的旧弊。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宗地统一编码试点工作部署研讨会上提出,将为全国每一块土地设唯一的“身份证”编号。
按照国土部的制度安排,各试点区将于2011年5月底前完成对宗地编码规则的试验工作,提交试验结果报告,8月底前完成以宗地统一编码,正式开始推进土地统一登记等方面工作,此举不但是我国土地管理史上开天辟地的一件大事,而且也能切实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这意味着,今后全国的每一块土将拥有自己的“身份证”,并拥有唯一的“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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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土地“身份证”海南将成为试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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