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涉嫌隐瞒财产申请保障房者收到行政处罚通知书后,表示不服准备提出申诉。南都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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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iqueidforntes="34">一名涉嫌隐瞒财产申请保障房者收到行政处罚通知书后,表示不服准备提出申诉。南都资料图片
关注保障房申请
忍无可忍,深圳拟重罚违规申请保障房者。
深圳市法制办昨日消息,《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修正草案》)目前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拟于本周四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该《修订草案》最引人注目的是提出,加大对保障房违规者的处罚力度,骗购保障房最高或罚20万,对违规者还可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诈骗罪等刑责,且终身不得申请保障房。
经历省、市两级人大审议通过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去年7月颁布实施。这部法规是继厦门人大2009年通过的保障房管理条例后,全国第二部保障性住房法规。在颁布之初,南都就曾报道,该条例提出对弄虚作假申请者罚款5000元等处罚措施,被人大代表指责处罚太轻,违规者造假成本太低。
与此同时,在深圳2010年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核查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2011年1月,市住建局针对终审不合格名单中涉嫌隐瞒住房或财产情况的有关当事人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上周五,24户家庭涉弄虚作假申请保障房受罚。其中共有6户的家庭财产超过100万元,首富身家高达356万多元。而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的有关规定,住房保障部门只能依法驳回当事人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处5000元罚款,并自驳回申请之日起3年内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对此,社会各界普遍唿吁,要求加大处罚力度。
“原来处罚确实太低,现在修正后该没人敢轻易随便虚假申报。”有起草者介绍说。而《修正草案》的另一个重要意义是,能完善整个住房保障制度。深圳近期刚出台、6月要实施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在征求社会意见过程中,社会公众也普遍要求提高骗购处罚力度。《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提高处罚力度,将也同样适用于深圳正在大规模推进的“人才安居工程”的申请审核监管。安居型商品房是作为保障房的一种形式。
据了解,《修正草案》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之后,还要报省人大。不过,起草者介绍,这个事情会比较快,现在社会各界都非常急,目前对保障房虚假申请者仅仅5000元罚款太低了。
在深圳的法规制定历史上,实施9个多月就修改的,非常罕见。
■草案亮点
骗购骗租区别对待
本次《修正草案》区分了违法行为的不同主体、形式和阶段,分别规定不同的处罚标准。
在违法行为的形式上,《修正草案》区分为骗购行为和骗租行为。骗购保障性住房(含购房补贴)的获利空间更大,在受理住房保障申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更多,社会危害性也更大,而骗租行为(含租房补贴)的获利空间较小,社会危害性也较小。
《修正草案》最核心内容为,大大提高了对有关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骗购者终身不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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