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开审未当庭宣判
“查封”与“强拆”成焦点
早报记者 葛熔金
宁波身价千万女企业家自焚对抗城管案,昨日在宁波市鄞州区法院开庭,“查封”还是“强拆”成为争论焦点,该案未当庭宣判。
城管“违法行政”被告
2010年11月7日13时,近30名宁波鄞州区城管队员,对该区的宁波科力陶瓷塑料封件厂(下称:科力公司)正在搭建的3楼钢结构棚进行强拆。在拆除过程中,该公司负责人谢小玲与城管发生激烈争执,随后已全身洒满汽油的谢小玲,当着城管人员的面点火自焚。在事发后,科力公司以“城管部门对该公司强制拆除行为属于违法行政”为由,将鄞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告上法庭。
据了解,事发的科力公司是谢小玲夫妇在1997年买下6亩土地后建造的,目前该公司总资产超过千万元。当时政府同意让其建设3609平方米的厂房(1998年一期建设1630平方米)。2009年上半年,附近某公司挖消防水池,使科力公司现有近500平方米区域遭到破坏无法使用,厂区使用面积锐减。为此,科力公司对其另一幢独栋2层厂房进行加盖。2010年11月7日13时,近30名宁波鄞州区城管队员,前往科力公司砸毁了正在搭建的3楼钢结构棚顶。20分钟后,自焚事件发生。
“拆屋顶钢条是在清点”
“当时城管拆我们房子的时候,没有出具任何拆迁证明,事先也没进行过口头告知”,谢才明说。随后,科力公司以“城管部门对该公司强制拆除行为属于违法行政”为由,将鄞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告上法庭。
在昨天法庭上,被告代理人对于“原告称被告强制拆除”的说法表示不认可,他认为被告在程序上有所不足可以改正,但被告当时的行为只是将屋顶的钢条拆下来进行清点,以便进行查封。并出具了查封该公司的依据,《关于对宁波科力陶瓷密封件有限公司违法建筑物采取强制措施的批复》(鄞政发[2010]109号)。
“既没有带封条,也没有在现场张贴封条、对查封对象进行登记,而是叫了30个人来公司拆除,这个算查封么。同时,我对这份《批复》的真实性怀疑,觉得应该是自焚发生后补办的。”原告代理人袁裕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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