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澄清,在公司召开的全国经销商大会上,双汇集团作出说明,从3月24日起(以滞销品申请日期为准),凡2011年5月1日之前生产但因市场滞销造成的退货产品,不论是否过期、均由双汇按100%承担。
至于为何没有在19日公布的复牌公告中提及,公司表示对于滞销品实施退货处理程序是市场正常的操作惯例,本次滞销品退货政策的调整,是公司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而采取的措施,是原有的滞销品退货政策的延续、补充和完善。
公告同时指出,2011年第一季度,涉及上述退货政策的肉制品的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62%。2011年3月24日-4月20日,双汇集团及上市公司各生产单位日均接收肉制品退货112吨、占发货量的4%,与2011年以来日均接收肉制品退货55吨、占发货量的1.07%相比有所增加,增加的原因包括:3·15“瘦肉精”事件发生后,公司为避免造成消费者的心理负担,对3月15日以前生产的下架、不畅销产品进行回收处理、以及退货政策的调整等因素。
今日下午双汇给经销商的承诺一事。
该工作人员称,“这只是我们一贯的销售政策,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销售政策”。至于未销售完产品,均可以无条件退货,该工作人员称“我们一直都有这样的退货政策,如果经销商没有完成销售,均可以向公司无条件退货”。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退货的销售政策,是公司一贯的正常的销售政策,并非临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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