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的糖尿病孕妇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妊娠前即已患上糖尿病,另一种就是因于妊娠期生理变化,葡萄糖肾阈降低,机体对胰岛素需要量增加,导致胰岛素分泌相对不足而发生的妊娠并发糖尿病。但不管是哪种糖尿病,其病理过程均会对母儿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对于孕妇来说,如果是在孕前已患糖尿病,妊娠对疾病本身不致增加任何较大的危险性,但对于妊娠期并发糖尿病的人来说,约20%~30%将发展成为临床糖尿病,特别是肥胖伴糖尿病家族史者。无论哪种糖尿病孕妇,围产期均有较高发病率与死亡率。常见的并发症有妊娠高血压、羊水过多、尿路感染、肾盂肾炎等。
糖尿病对胎儿来说是一极大的危险因素,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孕妇,血液中升高的血糖会经胎盘到达胎儿体内,为了消耗这些糖,胎儿就会多消耗氧,易造成宫内缺氧、窒息,甚至死亡,由于胎儿血液中血糖波动和酸中毒,有时可以造成胎儿在临产前突然死亡。为了避免胎死宫内,医生往往得在早产与死产两种危险中权衡。一般认为以妊娠36~37周结束分娩为宜,即使宫内供氧充足,胎儿血液中过高的血糖会刺激胎儿胰岛,以便将多余的糖转化为脂肪储存在胎儿体内,使胎儿体重增加,长成巨大儿。合并糖尿病的孕妇,其胎儿约有 25 %为巨大儿。这些新生儿体重虽很重,体质却很脆弱,先天畸形的发生率也较正常孕妇的胎儿高2~3倍;巨大儿还会增加难产和产伤的机会。婴儿出生后,由于母体输糖中断,会发生低血糖,若不进行预防性治疗,易发生意外。胎儿血中过高的血糖还可致胎儿肺成熟延迟,出生后易发生唿吸窘迫综合征。即使处理得当,糖尿病儿的围产期死亡率也在10%左右。研究还发现,若母亲曾出现过丙酮尿者,后代常伴有智力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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