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日,法院门口有人打出横幅。

●李庄“漏罪”案昨日再开庭,明日将再次开庭
●辩护律师质疑管辖权、取证程序等
●是否教唆改变证人证言焦点
●被告未作最后陈述即休庭
据新华社电 前日,备受关注的原涉黑案律师李庄“漏罪”案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李庄被指控涉嫌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昨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昨日上午开庭后,法庭首先继续该案的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再次围绕着管辖权,徐丽军的证言是否具有证明力,徐丽军的一百万元是投资款还是借款,李庄有没有引诱、教唆徐丽军违背客观事实改变证言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随后,庭审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经过两轮辩论后,法庭于下午3时51分宣布休庭。
昨日并没有进行被告最后陈述,法庭宣布将于22日上午9时30分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现场
李庄申请给证人做精神病鉴定被驳回
昨日上午9时41分,李庄“漏罪”案继续开庭审理,李庄再次申请徐丽军出庭作证,并申请给徐丽军做精神病鉴定、尿样鉴定、检测他是否在吸毒;如果在精神正常情况下,希望能重新做笔录。法庭评议后,再次予以拒绝。
结束了举证环节后,法庭进行了两轮辩论。控辩双方交锋依然激烈。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表示,在庭审过程中举示的大量证据,已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锁链,环环相扣、相互映证,排除了合理怀疑,证明被告李庄为帮助孟英开脱罪名,引诱、教唆徐丽军改变证词,并当庭进行虚假陈述,构成了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应该依法定罪量刑。
辩护律师质疑管辖权等
李庄的两位辩护律师斯伟江(微博)、杨学林围绕管辖权、取证程序、证人徐丽军的作证能力等问题,对公诉人进行了直接回应。
辩护人指出,本案江北区公安局无权管辖,李庄服刑地违法,侦查期限超长违法,剥夺侦查期间请律师的权利,本案变相不公开审理,法庭不接受录像证据违法,取证程序违法和证人可信度极低。辩护律师直称,一个本来就无管辖权的案件,非得强拿到重庆来管辖,这样的侦查、起诉、审判一点合法性都没有。斯伟江在辩词中强调了程序正义的重要性。他在辩词中说,今天的开庭如此引人瞩目,不是因为被告人是李庄,李庄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而是因为李庄是一个在执业中的律师,这个职业本来是该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
未让被告作最后陈述并不常见
庭审中,李庄的两轮自我辩论,一次用了半小时,一次用了40分钟。
李庄前案辩护律师之一、来自浙江京衡律师集团的陈有西律师在微博中分析,根据经验,昨日没有进行被告最后陈述,22日尚不是公开宣判。有可能再恢复法庭调查和继续辩论。业内人士则称,昨日在庭审中,未让被告作最后陈述,这种情况虽然合法,但并不常见。22日的庭审情况,仍很难预料。
■案情分析
李庄恐还有新一轮“漏罪”指控
此案证人出庭尤显必要。事实上,控辩双方确向法庭提出相关请求。但法庭表示:之前向所有证人送达了出庭通知书,个别通知书无法送达,其他证人均无法或不愿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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