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满足现货市场的需求,力争与现货流通习惯相适应,结合期货交割管理特点和风险控制要求,大连商品交易所遵循了三个原则设计了焦炭期货交割制度。
遵循现货贸易习惯。对于焦炭现货市场来说,点对点直销是最主要的贸易形态,通常买卖双方可以就品质进行协商,交收场所大多是钢铁厂或焦化厂,地点比较分散,而且往往是到货后再进行质量检验,并以到货检验结果为准,大多数焦炭具有个性化的质量,也不流经港口集散地。因此,大连商品交易所针对焦炭期货设计了仓库为主、厂库为辅、提高期转现配对比率的交割制度,以满足投资者在交割时间、交割地点和交割质量等方面的多种需求。
维持合理的交割成本。商品期货交割环节不仅发生正常的运输、仓储成本,还会发生较高的检验和管理成本,这意味着期货交割成本通常会高于现货交收成本,出现这种现象也是合理的。然而,为了避免期货价格偏离现货价格,影响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交割成本也不能过高。对此,大连商品交易所在系统论证焦炭生产、消费和流通格局的基础上,科学设定交割地点,避免货物反向流动;在质检环节采用当场留样、事后检验的办法,在双方发生争议时引入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仲裁,从而合理降低检验成本;在出入库和仓储费用、仓单存续期等条款设计方面,也尽量贴近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这些设计使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能够共用一个流通渠道,从而维持合理的交割成本。
为了充分满足现货市场的需求,力争与现货流通习惯相适应,结合期货交割管理特点和风险控制要求,大连商品交易所遵循了三个原则设计了焦炭期货交割制度。
遵循现货贸易习惯。
维持合理的交割成本。
有效防范交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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