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冯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万华文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注1:2006年1月23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在方案中承诺: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持股5%以上非流通股股东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在十二个月法定承诺期满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以外的方式转让所持股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2月22日实施完毕,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009年8月28日及2009年9月29日,先后由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批准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的38,712,236股(占总股本14.36%)划转给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继续履行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
注2:公司监事杨杏光女士持有的东方宾馆股票,按规定锁定。
注3: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股票至2010年3月31日全部解除限售。
注4: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股票至2010年3月31日全部解除限售。
4.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注:董事总经理李峰自2010年5月1日起在本公司受薪,副总经理冯健自2010年1月12日起在本公司受薪。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6.4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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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
2 回复: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
wangdaotonga2011-04-23 21:55:26 发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300.56万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300.56万元,余额0.00万元。
7.4.3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注:上表中公司所持股票均为以前年度通过一级市场申购的新股,报告期内公司未在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发生任何股票交易。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7.8.3 持有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5 其他综合收益细目
单位:元
8 监事会报告
适用 不适用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冯劲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万华文
9.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冯劲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华文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676,848.57元。
9.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冯劲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华文
9.2.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冯劲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万华文
9.2.5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冯劲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万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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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300.56万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300.56万元,余额0.00万元。
7.4.3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注:上表中公司所持股票均为以前年度通过一级市场申购的新股,报告期内公司未在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发生任何股票交易。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7.8.3 持有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5 其他综合收益细目
单位:元
8 监事会报告
适用 不适用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冯劲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万华文
9.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冯劲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华文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676,848.57元。
9.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冯劲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华文
9.2.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冯劲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万华文
9.2.5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冯劲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万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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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
wangdaotonga2011-04-23 21:55:26 发表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9.5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 劲
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冯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万华文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2.1 基本情况简介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3.1 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3.2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适用 不适用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4.1 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注1:2006年1月23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在方案中承诺: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持股5%以上非流通股股东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注2:公司监事杨杏光女士持有的东方宾馆股票,按规定锁定。
注3: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股票至2010年3月31日全部解除限售。
注4: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股票至2010年3月31日全部解除限售。
4.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适用 不适用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注:董事总经理李峰自2010年5月1日起在本公司受薪,副总经理冯健自2010年1月12日起在本公司受薪。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5.2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6 董事会报告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单位:万元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万元6.4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适用 不适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单位:元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适用 不适用7 重要事项7.1 收购资产适用 不适用7.2 出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单位
回复该发言
适用 不适用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9.5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 劲
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冯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万华文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2.1 基本情况简介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3.1 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3.2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适用 不适用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4.1 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注1:2006年1月23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在方案中承诺: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持股5%以上非流通股股东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注2:公司监事杨杏光女士持有的东方宾馆股票,按规定锁定。
注3: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股票至2010年3月31日全部解除限售。
注4: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股票至2010年3月31日全部解除限售。
4.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适用 不适用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注:董事总经理李峰自2010年5月1日起在本公司受薪,副总经理冯健自2010年1月12日起在本公司受薪。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5.2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6 董事会报告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单位:万元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万元6.4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适用 不适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单位:元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适用 不适用7 重要事项7.1 收购资产适用 不适用7.2 出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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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复: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
wangdaotonga2011-04-23 21:55:26 发表
:万元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7.3 重大担保适用 不适用7.4 重大关联交易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适用 不适用单位:万元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300.56万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适用 不适用单位:万元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300.56万元,余额0.00万元。
7.4.3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7.5 委托理财适用 不适用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 不适用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7.8.1 证券投资情况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注:上表中公司所持股票均为以前年度通过一级市场申购的新股,报告期内公司未在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发生任何股票交易。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7.8.3 持有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适用 不适用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7.8.5 其他综合收益细目单位:元8 监事会报告适用 不适用9 财务报告9.1 审计意见9.2 财务报表9.2.1 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元法定代表人:冯劲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万华文9.2.2 利润表编制单位: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法定代表人:冯劲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华文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676,848.57元。
回复该发言
7.3 重大担保适用 不适用7.4 重大关联交易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适用 不适用单位:万元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300.56万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适用 不适用单位:万元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300.56万元,余额0.00万元。
7.4.3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7.5 委托理财适用 不适用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 不适用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7.8.1 证券投资情况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注:上表中公司所持股票均为以前年度通过一级市场申购的新股,报告期内公司未在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发生任何股票交易。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7.8.3 持有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适用 不适用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7.8.5 其他综合收益细目单位:元8 监事会报告适用 不适用9 财务报告9.1 审计意见9.2 财务报表9.2.1 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元法定代表人:冯劲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万华文9.2.2 利润表编制单位: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法定代表人:冯劲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华文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676,848.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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