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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发文3问地方楼市“限价令”

1 新华社发文3问地方楼市“限价令”
lezhixianxl2011-04-23 22:30:11 发表
28日晚间,上海打破一线城市“缄默”的局面,公布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距“国八条”规定的“大限”只有两三天,目前仅有40余个城市公布了年度“限价令”,众多一线城市仍“按兵不动”。已揭晓“谜底”的部分城市“控制目标”也引发争议。楼市“限价”怎么变成了“限涨”?地方政府“定价”的依据是什么?地方“问责”如何避免“软执行”?围绕三大疑问,记者进行了追踪调查。
“控制目标”为何变“上涨目标”?
记者跟踪40多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没有发现一个“降”字。这些城市普遍“描述”了允许房价上涨的区间,涨幅大都在10%左右。
西安市3月22日出台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不高于当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而西安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目标是15%。
这样的“限价令”让本想买房的西安市民王苏磊感到失望:调控政策怎么能成为地方房价上涨的“合理依据”?
对此,西安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这个控制目标是在调研基础上提出的。“有人误读西安房价涨幅控制目标为15%,政府公布的内容中并未这样明确表述。”
北京市民马女士对“限价令”喜忧参半。“北京还未公布目标,这让人对房价限制力度还有期待。但参考上海的控制目标,房价上涨的压力仍较大。”
对部分城市还没公布“控制目标”,一些市民向记者表示不能理解:“这让人怀疑部分地方缺乏调控房价的诚意。”
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说:“各地政府制定的控制目标要综合考虑地方资源、房价和居民收入水平、保障性住房和土地供应等因素。一线城市由于评估过程很复杂,考虑因素多,因此谨慎地作出判断,靠后公布可以理解。”
但他同时表示,不排除一些地方选择参照系时避重就轻、目标过于宽松的做法。“若一些地方房价水平已较高,仍然制定了太过宽松的目标,则不利于地产市场调控;有些地方政府担心被问责,定出高目标,这种心理也是不可取的。”
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马光远表示,本是“控制目标”,却成为“涨价标准”,且各地制定目标只有上限,没有下限,这会加剧市场上关于房价持续上涨的预期,让“国八条”的调控效果一定程度上打了折扣。
标准为何独缺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国八条”提出,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确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但记者发现,已出台“控制目标”的地方,大多参照了前两项标准,鲜有以“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为参照。
对此,一些专家和地方官员各执己见。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海今年控制目标中,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提高居民保障水平,这都是提高居民支付能力的关键环节。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则表示,GDP和收入增长是现成的量化指标。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却不好衡量,需要动用许多资源、建立衡量标准体系。
关注各地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还发现,各地采用的基数不同。如合肥、上海等地的控制目标以“新建住房”价格为基准,而兰州、银川等地则以“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为基准。
“以新建住房价格为基准的计算方式包括保障房在内。而保障房价格很低,能够拉低住房整体价格水平。这意味着商品房的涨价空间就会大幅增加。政府控制房价的绩效就失去了意义。”陈国强说。
除了防止做“文字游戏”,还要防止地方“控制目标”成为“数字游戏”。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认为,要警惕一些地方“限制中心城区”新盘上市,甚至冻结新盘价格等只图避过风头的做法。“就像为了完成节能减排指标,直接拉闸限电。”
回复该发言
2 回复:新华社发文3问地方楼市“限价令”
lezhixianxl2011-04-23 22:30:11 发表
对于这些问题,王珏林表示,按照国家制定政策的初衷,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衡量体系是多元的,一些地方政府对政策的理解显然有偏差,也不排除“选择性失明”的可能。
调控“问责”如何防范“软执行”?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总负责,市县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方,要追究责任。
“国八条”提出,对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的,有关部门要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上海市民刘险峰对记者说,“问责官员”并不是新鲜词,但为何鲜有对房地产调控不力的官员和部门“问责”的先例?“问责”不光关系到百姓对政策实施的信心,还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不能仅停留于文件。
“问责不能浮于表面。在新一轮房价调控中,有关部门应制定详细的问责机制。”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说,只有将“问责制”落实,才能避免调控措施被“架空”。
“当然,楼市调控不能把眼光全部盯着房价。”陈杰等专家表示,从长远看,更关键的是切实改善供给结构、规范市场秩序,特别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专家声音
  目标挂钩GDP
  意味着什么?
目前公布2011年度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已经超过40个,在这40多份调控目标中,关键字普遍是“涨”,而涨幅空间普遍与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
对此,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表示并不意外,不仅如此,“与GDP涨幅同步”也将成为今后三天集中登场的各地调控目标的参考指标。
算上CPI,涨幅并不大
李文杰:与地方的GDP发展速度和居民的人均收入挂钩这是调控房价上涨目标的一个合理因素。从去年开始,包括未来楼市规划中都提到了居民收入增长,也包括GDP增长与当地经济发展要相匹配,这是相对比较合理的一个考虑因素,因为过去价格上涨的幅度远超过GDP的增幅,包括个人的收入。
因此,在许多老百姓看来,各地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会在很大程度上助长房价上涨的预期。那么“与GDP涨幅同步”到底意味着什么?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算出了这样一个数字:
陈晟:如果按预测值来看,上海的GDP增长速度应在8%左右,CPI增长速度如超过3%或4%,整个房价上涨的实际幅度只有大概3%到4%的空间。上海去年房价的增速是13%,现在要控制到8%,从这个角度来说整个房价基本上处于微涨状态。所以尽管很多老百姓认为还是涨,其实在整个供不应求及通胀预期情况下这样的涨幅相对是较小的。
二三线城市涨幅空间大些
陈晟预测,今年的楼市走势中,一线城市将以稳为主,而二三线城市的涨幅空间则略高一些:
陈晟:整体的房价今年是以稳为主,更多的是进行一些结构性调整,但是保障房的结构会增多,使得整体的房价处于微涨的状态。但二三线城市会根据不同的城市资源,涨幅的空间可能会大一些。因为GDP的增幅目标不一样,所以一线城市的约束性会更大一些,政府对一线城市已经开始考量人均GDP、收入的增长与当地老百姓购房的可支付能力。
控制在10%难度仍不小
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也认为,目前公布的调控目标一方面体现了房价调控之难,同时也释放了政策依然会从紧的信号,如达成目标出现阻力,后续还将出台更严厉措施:
回复该发言
3 回复:新华社发文3问地方楼市“限价令”
lezhixianxl2011-04-23 22:30:11 发表
李文杰:根据过去几年房价上涨的幅度来看,各地要将房价控制在与GDP水平相吻合的状态,多数城市将是在10%以内或是10%左右,我觉得这个难度还是比较大的。目前价格上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像通胀预期的问题、供不应求的问题、投资渠道的问题等,供不应求的局面相对比较紧张,所以要控制房价增速不超过GDP发展的水平难度比较大。如果价格再次出现量价齐涨的局面,不排除后续有更严厉的措施。
28日晚间,上海打破一线城市“缄默”的局面,公布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控制目标”为何变“上涨目标”?记者跟踪40多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没有发现一个“降”字。
西安市3月22日出台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不高于当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这样的“限价令”让本想买房的西安市民王苏磊感到失望:调控政策怎么能成为地方房价上涨的“合理依据”?对此,西安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这个控制目标是在调研基础上提出的。
北京市民马女士对“限价令”喜忧参半。
对部分城市还没公布“控制目标”,一些市民向记者表示不能理解:“这让人怀疑部分地方缺乏调控房价的诚意。
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说:“各地政府制定的控制目标要综合考虑地方资源、房价和居民收入水平、保障性住房和土地供应等因素。
但他同时表示,不排除一些地方选择参照系时避重就轻、目标过于宽松的做法。
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马光远表示,本是“控制目标”,却成为“涨价标准”,且各地制定目标只有上限,没有下限,这会加剧市场上关于房价持续上涨的预期,让“国八条”的调控效果一定程度上打了折扣。
标准为何独缺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国八条”提出,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确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对此,一些专家和地方官员各执己见。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则表示,GDP和收入增长是现成的量化指标。
关注各地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还发现,各地采用的基数不同。
“以新建住房价格为基准的计算方式包括保障房在内。
除了防止做“文字游戏”,还要防止地方“控制目标”成为“数字游戏”。
对于这些问题,王珏林表示,按照国家制定政策的初衷,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衡量体系是多元的,一些地方政府对政策的理解显然有偏差,也不排除“选择性失明”的可能。
调控“问责”如何防范“软执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总负责,市县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
“国八条”提出,对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的,有关部门要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上海市民刘险峰对记者说,“问责官员”并不是新鲜词,但为何鲜有对房地产调控不力的官员和部门“问责”的先例?“问责”不光关系到百姓对政策实施的信心,还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不能仅停留于文件。
“问责不能浮于表面。
“当然,楼市调控不能把眼光全部盯着房价。
专家声音  目标挂钩GDP  意味着什么?目前公布2011年度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已经超过40个,在这40多份调控目标中,关键字普遍是“涨”,而涨幅空间普遍与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
对此,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表示并不意外,不仅如此,“与GDP涨幅同步”也将成为今后三天集中登场的各地调控目标的参考指标。
算上CPI,涨幅并不大李文杰:与地方的GDP发展速度和居民的人均收入挂钩这是调控房价上涨目标的一个合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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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复:新华社发文3问地方楼市“限价令”
lezhixianxl2011-04-23 22:30:11 发表
因此,在许多老百姓看来,各地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会在很大程度上助长房价上涨的预期。
陈晟:如果按预测值来看,上海的GDP增长速度应在8%左右,CPI增长速度如超过3%或4%,整个房价上涨的实际幅度只有大概3%到4%的空间。
二三线城市涨幅空间大些陈晟预测,今年的楼市走势中,一线城市将以稳为主,而二三线城市的涨幅空间则略高一些:陈晟:整体的房价今年是以稳为主,更多的是进行一些结构性调整,但是保障房的结构会增多,使得整体的房价处于微涨的状态。
控制在10%难度仍不小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也认为,目前公布的调控目标一方面体现了房价调控之难,同时也释放了政策依然会从紧的信号,如达成目标出现阻力,后续还将出台更严厉措施:李文杰:根据过去几年房价上涨的幅度来看,各地要将房价控制在与GDP水平相吻合的状态,多数城市将是在10%以内或是10%左右,我觉得这个难度还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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